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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7月财政预算执行简要分析

 

1-7月份,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平稳增长,支出进度持续加快,财政收支运行良好。

     一、财政收支基本情况

(一)财政收入情况

1、财政总收入:1-7月份,全市全口径财政总收入完成105.03亿元,增长13.6%。其中,上划中央级收入33.2亿元,增长21.1%,占全口径财政总收入的31.6%;上划省级收入0.61亿元,增长3.6%,占全口径财政总收入的0.6%

按财政部明确的地方财政总收入测算口径,全市地方财政总收入完成101.04亿元,增长13.9%。其中,上划中央四税29.82亿元,增长23.0%,占地方财政总收入的29.5%

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71.22亿元,为年预算的57.1%,增长10.0%,增收6.5亿元,占地方财政总收入的70.5%

分级次情况:市本级完成23.15亿元,下降3.0%,减收0.71亿元,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32.5%;其中示范区完成5.68亿元,增长8.2%。四城区完成11.42亿元,增长11.3%,增收1.16亿元,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16.0%。六县市完成36.65亿元,增长19.8%,增收6.04亿元,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51.5%。

收入结构情况:税收收入完成44.26亿元,增长4.7%,增收2.0亿元,税收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62.1%,其中主体税种完成26.89亿元,增长18.4%,占税收收入的60.8%;小税种完成17.37亿元,下降11.2%,占税收收入的39.2%。非税收入完成26.96亿元,增长20.0%,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37.9%

全省收入情况: 全省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1916.96亿元,增长12.1%。我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规模居全省第10位,占全省收入的3.7%,增速居全省第12位,较全省地市级平均增速(12.6%)低2.6个百分点。全省税收收入完成1336.92亿元,增长10.4%,税收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69.7%。我市税收收入规模居全省第11位,占全省税收收入的3.3%,增速居全省第14位,较全省地市级平均增速(11.0%)低6.3个百分点,税收比重居全省第17位,较全省地市级平均比重(70.3%)低8.2个百分点。

3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5.37亿元,下降16.6%,减收1.07亿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三项土地收入4.29亿元,增长3.6%,增收0.15亿元。

(二)财政支出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22.38亿元,为调整预算数的61.4%,增长14.0%,增支15.03亿元。

分级次情况: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33.45亿元,下降5.6%,减支1.98亿元,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27.3%;其中示范区完成6.78亿元,增长3.9%。四城区完成14.55亿元,增长17.4%,增支2.15亿元,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1.9%。六县市完成74.38亿元,增长25.0%,增支14.85亿元,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60.8%。

全省支出情况: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4233.83亿元,增长15.6%。我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规模居全省第14位,占全省支出的2.9%;支出增速居全省第16位,较全省地市级平均增速(16.2%)低2.2个百分点。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10.15亿元,下降21.0%,减支2.7亿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三项土地支出8.49亿元,下降20.5%,减支2.19亿元。

二、预算执行的主要特点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平稳增长,但增幅回落态势明显。7月份,受营改增试点全面推开和上年当月增幅较高(31.3%)等因素影响,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当月增幅由正转负,同比下降2.1%,增速较6月份回落8.2个百分点,较上年同期回落33.4个百分点。税收收入同比下降14.9%,其中国内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车船税、耕地占用税、契税分别下降7.8%25.8%7.8%4.4%79.3%56.1%1-7月累计,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10.0%,增速较一季度、上半年分别回落0.2个、2.2个百分点,较上年同期(1.1%)提高8.9个百分点。税收收入增长4.7%,增速较一季度、上半年分别回落17.6个、4.1个百分点,较上年同期(-2.1%)提高6.8个百分点。从全省情况看,全省地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税收分别增长12.6%11.0%,增速比我市(10.0%4.7%)分别高出2.6个、6.3个百分点,我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规模位居全省第10位,收入增速排在第12位,增速排名比一季度、上半年分别提高2个和1个位次,较去年同期提高4个位次;我市税收规模位居全省第11位,增速位居全省第14位,增速排名比一季度、上半年分别下降12个、2个位次,与去年同期位次持平。

(二)县区拉动收入增长,市级收入增长乏力。分级看,县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累计完成48.07亿元,增长17.6%,增收7.21亿元,占全市收入增收额的111.0%。从增速看:11个县(市)区有有6个县市区增速在两位数以上,较高的沁阳市增长52.8%、修武县增长22.9%、博爱县增长20.0%、中站区增长18.3%,增速分别位居全省第2位、32位、40位、49位。从时间进度看,除示范区(55.8%)、山阳区(57.9%)、博爱县(55.9%)以外,其余县(市)区均超过时间进度,其中较快的温县、武陟县、马村区已达到64.4%62.6%60.6%

与之相反,市级固定税源以煤盐化工、有色金属、橡胶制品为主,受市场消费低迷、产能过剩和产品价格下降等不利因素影响,1-7月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累计完成17.48亿元,为年预算的51.4%,下降6.1%,减收1.14亿元。

   (三)金融业、房地产业增幅平稳,工业税收仍低位运行。1-7月份,全市第三产业累计完成税收37.79亿元,增长8.1%,三产税收占全口径税收的比重为51.4%,较去年同期(50.1%)提高0.6个百分点。一是金融业稳定增长。近年来,我市金融市场持续发展,新兴金融机构不断增加,受银行存贷款增幅持续加快、股票证券等资本市场活跃等影响,金融业完成地方税收7.35亿元,增长12.9%,增收0.84亿元。二是受清理欠税及各级政府支持农民、外来务工人员购买商品房等优惠政策影响,房地产业完成地方税收8.43亿元,增长39.9%,增收2.4亿元。

    受市场供需及工业产品价格低迷影响,工业税收持续低位运行。前7月,全市全口径工业税收完成29.85亿元,增长1.3%,增速较一季度、上半年分别提高1.9个和3.7个百分点,占全口径税收的比重为40.6%,较去年同期(42.9%)下降2.3个百分点。分行业看,煤炭行业税收下降30.9%,橡胶和塑料制品业下降43.7%,通用设备制造业下降12.6%,医药制造业下降7.1%

   (四)个别项目拉动非税收入增加较多,多数收费项目同比减收。1-7月份,全市非税收入累计完成26.96亿元,为年预算的65.5%,增长20.0%,同比增收4.5亿元。其中:专项收入完成2.8亿元,增长35.9%,增收0.74亿元,主要是水资源费不再上缴南水北调资金,增收0.59亿元;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完成10.64亿元,增长64.9%,增收4.19亿元,占非税收入增收额的93.0%,多是县级一次性收入。专项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合计拉动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非税收入增长7.6个、21.9个百分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同比分别下降21.1%7.5%3.3%,分别减收0.91亿元、0.15亿元、0.23亿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平稳增长,民生和重点支出保障有力今年以来,各级财政部门继续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摆在突出位置,不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进一步加大民生投入,努力在改善民生上取得新成效。1-7月份,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累计完成122.38亿元,增长14.0%,增支15.03亿元,为调整预算数的61.4%,超时间进度3.1个百分点。其中核算非盈利性公共服务的八项支出累计完成92.32亿元,增长20.1%,增支15.47亿元;民生支出87.02亿元,增长16.2%,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1.1%,增支12.1亿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长33.4%、公共安全支出增长28.8%、教育支出增长17.4%、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增长17.6%、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增长6.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增长10.3%、节能环保支出增长104.6%、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增长44.6%、农林水事务支出增长16.9%、交通运输支出增长32.5%、国土海洋气象支出增长80.6%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加强对全市财政经济运行的监测分析。一是深入研究财税收入与经济指标不匹配的问题,开展税源调查,查找收入征管中存在的盲点、盲区。二是加快财税智慧云平台建设步伐,加强涉税数据的比对分析,最大限度减少“跑、冒、滴、漏”。三是深入推进社会综合治税,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各级各部门协税、护税的力度。四是牢牢抓住我市工业增值税基础较好,地方分成比例提高的有利时机,重点加强对缴纳增值税企业的生产经营调度;高度关注风神、多氟多、佰利联企业并购、重组、法人股解禁过程中产生的税收变化,及时解决税收就地缴纳等问题。五是加强优势企业的税收监测。确保今年发展势头较好的多氟多、佰利联、龙源电厂、神华国能等骨干企业和新增税源户税收及时足额入库。六是加大对南水北调安置房、单位集资房的盘活力度,完善证照手续,促进房地产相关税收增长。

   (二)切实加快支出进度,保障中心工作和重点项目建设资金需求。一是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部署,重点服务好脱贫攻坚、大气污染防治、国有企业改革三大攻坚战,及时足额安排和拨付资金。二是深入研究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北山治理和南水北调城区段绿化带征迁建设等重大项目的投融资制度设计和财政支持措施。三是及时兑现有关扶持政策,做好支持工业发展28条政策涉及财政的有关政策和资金的落实,继续执行存量房购房补贴政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四是强化部门支出主体责任,督促各单位加快项目支出进度,对进展缓慢的项目及时提出预算调整方案,统筹用于重点建设领域。

(三)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提高民生保障水平。一是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建立财政存量资金与预算安排统筹结合机制,严格控制结转结余资金规模,对结余资金和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一律收回统筹安排使用。二是严格预算约束,严控会议费、差旅费等一般性支出,大力优化支出结构,保工资、保运转,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三是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根据上级财政部门对我市转移支付资金情况,积极与市人社部门结合,统筹资金,确保资金及时拨付到位。四是进一步服务全市保障房工作,积极配合房产管理部门探索利用棚户区货币化安置、PPP模式建设及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筹集保障房,盘活存量房,引导社会资本参与保障房住房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