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市财政局组织各县(市)财政部门救助基金经办人员和市公安局、卫计委、民政局、农机局等市直救助基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中原农险服务站工作人员,在市财政局举办了全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工作培训班,聘请了救助基金管理方面的优秀专家,对当前救助基金新政策进行了详细的解读,研究讨论了在新旧政策过渡期,救助基金工作的重点、难点等问题。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是指依法筹集用于垫付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的社会专项基金。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的补充,是一种新型社会保障制度。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实施救助,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一是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的;二是肇事机动车未参加交强险的;三是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
根据《河南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规定,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依法委托中原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救助基金业务的承办人,具体承办道路救助基金垫付的申请受理、审核及资金垫付、追偿工作。目前,各县(市)均设有服务站,服务站工作地点在当地交管部门。
此次培训班旨在规范我市救助基金管理,提高救助基金运行效率,让救助基金相关经办人员掌握救助基金政策,熟练操作软件系统;加强宣传,使广大市民知晓,进一步推进我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