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和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报送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现制定市财政局2016年相关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如下:
一、推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信息公开
公示和及时更新动态项目推介库、咨询机构推介库、社会资本备选库和金融机构推介库。公开政府和社会资本参与方式,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执行,并督促监督项目实施机构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公开项目合同和回报机制,督促监督项目实施机构对拟定的合同文本、项目合同、项目回报机制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发布公告。公开项目实施情况,确保政府部门、实施机构、社会资本、咨询和金融机构、公众等用户,可通过互联网在线访问、查询我市PPP项目实施情况。
二、推进减税降费信息公开
加大对支持小微企业、促进就业创业等方面的税收优惠和减免政策公开力度;实行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明确收费名称、设立依据、标准等。执收单位要在收费场所公示收费文件依据、标准、范围、对象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
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和《财政部关于深入推进地方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财预〔2014〕36号)关于预决算公开的工作要求,积极推进预决算公开,除涉密信息外,政府预算支出全部细化公开到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专项转移支付预算按项目按县(市)区公开,所有使用财政资金的部门均应公开本部门预算。细化部门预决算公开内容,逐步将部门预决算公开到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加大“三公”经费公开力度,细化公开内容,除涉密信息外,所有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都要公开。市直各部门、单位预算公开的内容包括文字说明和预算报表。部门预算应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没有门户网站的单位,政府部门向市政府办公室申请,通过市政府网站公开;市委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向市直机关工委申请,通过党的机关工作网站公开;民主党派向市委统战部申请,通过统战部网站公开。基层单位没有门户网站的向主管部门申请公开。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应保持长期公开状态。县、乡级部门和单位重点公开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包括项目名称、预算规模、补助标准、发放程序、资金分配结果等。
附件:
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台账
单位名称:焦作市财政局
填表时间:2016年5月18日
序号
要点内容
责任单位
分管领导
具体工作人员姓名及联系方式
完成时限
1
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
预算编制局
预算执行局郭法江
范磊 13598516185
郭双成 138495100512016年政府预算在市人大批准预算后20日内公开;各单位在批复部门预算后20日内公开2016年部门预算和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2016年10月底前公开2015年财政总决算。
2
推进减税降费信息公开
综合科
张金平
石杜娟 13939113766
即时
3
推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信息公开
PPP管理中心
高晓光
李小朝 13839128489
即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