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国土资源局: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对焦作市焦青公路红砂岭段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施工(三标段)2016年6月份进度款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告知如下:
一、工程概况:
焦作市焦青公路红砂岭段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位于焦作市解放区、中站区红砂岭区域内。本工程分为6个亚区,其中I区、IV区为一标段,II区、III区为二标段,V区、VI区为三标段,总治理面积0.23km2,主要工作内容为植树绿化,危岩清除,渣石堆挖方、填方,裂缝封填,土钉喷护,采空区钻孔回灌砂浆治理等。三标段中标单位为河南省地矿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合同金额2,910,823.00元。
资金来源为:豫财环〔2013〕99号文中央投资10,000.00万元。
截止目前三标段工程已经施工完毕,完成初步验收。
二、审查依据:
本工程根据焦作市国土资源局提供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成交通知书、施工合同、资金拨付申请表等资料,结合现场勘查情况进行审查,付款比例依据合同执行。
三、审查意见:
焦作市焦青公路红砂岭段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施工(三标段)2016年6月份进度款,原报完成投资2,958,328.49元,申请工程进度款291,082.30元。经审核,三标段2016年6月份进度款完成投资2,807,155.19元,按合同支付工程进度款208,148.05元(详见附表)。
2016年6月20日
附表:
焦作市焦青公路红砂岭段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施工(三标段)2016年6月份进度款财政审查情况一览表
审查单位:(盖章)
2016年6月
金额单位: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
合同内容
施工单位
审定累计应付工程款(不含本次)
建设单位申报情况
财政审查情况
建设起止时间
总造价
付款比例
本次申请付款完成投资
本次申请工程款
备注
审定本次申请付款完成投资
审定本次应付工程款
审定累计应付工程款(含本次)
累计应付占合同比例
备注
合计
2,910,823.00
2,037,576.10
2,958,328.49
291,082.30
2,807,155.19
208,148.05
2,245,724.15
77.15%
1
焦作市焦青公路红砂岭段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施工(三标段)
矿山治理
2,910,823.00
80%
河南省地矿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2,037,576.10
2,958,328.49
291,082.30
2,807,155.19
208,148.05
2,245,724.15
77.15%
第一次支付为预付款873246.9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