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引沁灌区管理局: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对河口村水库上游库周影响处理(引沁灌区)工程引沁总干渠8+782-9+765段维修整治预算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告知如下:
一、工程概况:
引沁总干渠8+782-9+765段位于河口电站分水闸上游,大坝右岸下游,基础多坐在堆积层上,建设于上世纪六七十年代,渠道工程均为白色砂浆砌筑块石结构建筑标准较低,经过40多年的运行,目前渠道老化严重,砌石勾缝脱落,部分渠墙坍塌,漏水较为严重。本次维修整治主要内容为引沁总干渠右侧渠墙防渗衬砌,修补部分渠墙,新建养护道路及绿化,渠顶安装不锈钢栏杆等。
资金来源:政府财政资金及贷款。
二、审查依据:
本工程根据焦作市引沁灌区管理局提供的设计图纸、工程预算书、结合现场勘验情况。依据《河南省水利水电工程概预算定额及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河南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6版)、税金参照豫建设标〔2016〕24号,采用简易计税方法。
主要材料价格参照《焦作标准造价信息》2016年第2期,缺项材料市场询价。
三、审查范围及方法:
焦作市引沁灌区管理局提供的设计图所涉及的全部内容,对工程量和材料价格、定额选用等进行审查。
四、审查意见:
本工程原报预算金额为1,544,791.07元,经审查,该工程预算金额审定为1,376,892.84元,审减金额167,898.23元。
工程下步招投标、签订合同及施工等工作须在审定的工程预算内进行,不得突破。如有设计变更等需增加投资预算,应严格执行《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资金支出审批程序》(焦财办〔2014〕43号)等相关文件按程序报批。
五、审减原因分析:
1、调整工程量。
2、调整定额子目。
2016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