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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塔南路铁路立交桥两侧花坛绿化恢复工程竣工结算审查的批复

 

焦作市绿化队: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本着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必要的工程竣工结算审查程序,在你单位提供的全部所需资料真实、完整、合法、有效的前提下,对塔南路铁路立交桥两侧花坛绿化恢复工程竣工结算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批复如下:

一、工程概况:

塔南路铁路立交桥两侧花坛绿化恢复工程,主要工作内容为:整理绿化用地、土方回填、栽植苗木、景石安装及后期养护等。

该工程通过竞争性谈判,中标施工单位为焦作市兆基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中标价298,487.90元,开工日期为2015226日,竣工日期为2015312日,结算方式为固定单价。

二、审查依据:

本工程根据焦作市绿化队提供的竞争性谈判文件、谈判响应性文件、竣工验收报告、施工合同、现场签证单、设计变更通知单及结算书等资料,结合现场勘验情况依据《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相关政策进行审查。

人工及主要材料价格执行合同价,安全文明施工费执行豫建设标201457号文、税金执行豫建设标201116号文。

三、审查范围及方法:

本工程合同内及变更签证内容。

本工程通过收集资料、现场踏勘,通过核查、取证、分析、汇总,对工程量计算、预算定额选用、取费及材料价格等进行全面审查。

四、审查意见:

本工程原报竣工结算金额为328,274.52元,经审查,该工程竣工结算金额审定为297,690.07元,审减金额为30,584.45元。

五、审减原因分析

1.调整工程量;2.调整综合单价。

 

         2016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