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公共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对焦作市粮食局面粉厂(鸡鸭场)棚户区改造项目配建廉租房工程工程2016年5月工程进度款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告知如下:
一、工程概况:
根据《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区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意见》(焦政〔2010〕10号)要求,为有效增加保障性廉租住房房源供给,逐步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市政府对市城区规划范围内实施配建廉租住房项目出具了文件规定。配建廉租房回购价款暂按1500元/平方米计算,最终价款由发改委核定(附补充协议),并经财政、审计部门审定。
本工程为焦作市粮食局面粉厂(鸡鸭场)棚户区改造项目配建廉租住房,建设地点位于丰收路与河南路交叉口,建筑面积6,181.20平方米。目前,附属配套工程竣工,127套配建廉租住房已经交房。
二、审查原则:
本次审查依据配建廉租住房回购协议进行审查,付款比例按协议约定执行。
三、审查意见:
焦作市公共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申请支付工程款927,180.00元。经审核,本次按照协议应支付工程款927,180.00元。(详见附表)
2016年7月1日
附表:
焦作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施工进度及进度工程款财政审查情况一览表
审查单位:(盖章)
2016年6月
金额单位: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承建单位
审定累计应付工程款(不含本次)
建设单位申报情况
财政审查情况
总造价
付款比例
本次申请付款完成投资
本次申请工程款
备注
审定本次申请付款完成投资
审定本次应付工程款
审定累计应付工程款(含本次)
累计应付占累计完成投资比例
累计应付占合同比例
备注
合计
9,271,800.00
7,417,440.00
927,180.00
927,180.00
8,344,620.00
1
焦作市粮食局面粉厂(鸡鸭场)棚户区改造项目配建廉租住房工程
9,271,800.00
焦作市粮食局
7,417,440.00
927,180.00
927,180.00
8,344,620.00
9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