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对焦作市韩公教育园区建设项目(二期)概算二次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告知如下:
一、工程概况:
焦作市韩公教育园区建设项目(二期),位于云台路以东,韩愈路与九州路交叉口西北角,具体位置为韩愈路北侧、滨河西路南侧、云台路东侧、九州路西侧。二期建设项目为体育馆、中学教学楼、综合教学楼、宿舍楼、食堂、报告厅、门卫、室外配套景观及管网、400米跑道、室外篮球场、九州路和云台路配套市政道路及教学办公家具设备购置等开办费。其中体育馆建筑面积4214.43平方米,地上三层;中学综合楼建筑面积13060.12平方米,地上五层;中学教学楼建筑面积18101.13平方米,地上五层;男女生宿舍楼建筑面积均为6762.29平方米,地上五层;食堂建筑面积6040.72平方米,地上二层;报告厅建筑面积1243.21平方米,地上一层;门卫建筑面积61.81平方米。除宿舍楼为剪力墙结构外,其余建筑单体均为钢筋砼框架结构。
资金来源为焦作市、示范区两级财政按比例出资。
二、审查依据和方法:
本工程依据焦发改行三〔2015〕168号文《关于焦作市韩公教育园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及天津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编制的《焦作市韩公教育园区建设项目(二期)初步设计》和设计概算书(修正版)进行审查。
三、审查意见:
本项目概算发改委已按十个百分百要求,经过专家论证,符合我市相关程序。建议按经专家论证及天津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二次修正后的概算总投资26,445.24万元批复概算(详见附表)。
根据发改委报送情况,概算二次修正内容为税金执行增值税政策并删除九州路、云台路配套市政道路工程费用。焦财审概字〔2016 〕7号文作废。
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费、工程勘察设计费、招标代理费、工程监理费、环境影响咨询费等国家发改委已明确放开价格,由市场确定,不再评审。
2016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