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月份,全市一般预算收入增幅继续提高,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小幅回落,财政收支总体运行平稳。
一、财政收支基本情况
(一)财政收入情况
1、财政总收入:1-5月份,全市全口径财政总收入完成70.4亿元,增长17.1%。其中,上划中央级收入23.46亿元,增长21.9%,占全口径财政总收入的33.3%;上划省级收入0.42亿元,下降5.4%,占全口径财政总收入的0.6%。
按财政部明确的地方财政总收入测算口径,全市地方财政总收入完成67.58亿元,增长17.9%。其中,上划中央四税21.06亿元,增长24.6%,占地方财政总收入的31.2%。
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46.52亿元,增长15.1%,增收6.09亿元,占地方财政总收入的68.8%。
分级次情况:市本级完成15.65亿元,与去年同期持平,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33.6%。其中,示范区完成3.6亿元,增长8.3%;四城区完成7.42亿元,增长27.0%,增收1.58亿元,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16.0%;六县市完成23.45亿元,增长23.8%,增收4.51亿元,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50.4%。
收入结构情况:税收收入完成30.84亿元,增长26.7%,增收6.51亿元,税收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66.3%。其中:主体税种完成19.97亿元,增长33.1%,占税收收入的64.8%;小税种完成10.86亿元,增长16.5%,占税收收入的35.2%。非税收入完成15.68亿元,下降2.6%,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33.7%。
全省收入情况: 全省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1375.13亿元,增长18.0%。我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规模居全省第10位,占全省收入的3.4%,增速居全省第16位,较全省地市级平均增速(19.3%)低4.2个百分点。全省税收收入完成986.78亿元,增长21.4%,税收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71.8%。我市税收收入规模居全省第12位,占全省税收收入的3.1%,增速居全省第5位,较全省地市级平均增速(22.8%)高3.9个百分点,税收比重居全省第16位,较全省地市级平均比重(72.4%)低6.1个百分点。
3、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2.48亿元,下降40.1%,减收1.66亿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三项土地收入2.09亿元,下降25.7%,减收0.72亿元。
(二)财政支出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73.54亿元,增长10.7%,增支7.13亿元。
分级次情况: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1.77亿元,增长4.4%,增支0.91亿元,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29.6%。其中,示范区完成3.73亿元,增长10.4%;四城区完成9.47亿元,增长21.1%,增支1.65亿元,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2.9%;六县市完成42.30亿元,增长12.1%,增支4.57亿元,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57.5%。
全省支出情况: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600.48亿元,增长18.3%。我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规模居全省第14位,占全省支出的2.8%;支出增速居全省第17位,较全省地市级平均增速(20.0%)低9.3个百分点。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3.36亿元,下降56.1%,减支4.3亿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三项土地支出2.55亿元,下降61.1%,减支4.0亿元。
二、预算执行的主要特点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持续稳定增长,但与时间进度仍有不小差距。受营业税和土地增值税高速增长拉动,1-5月份,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累计完成46.52亿元,增长15.1%,增速较一季度和上月分别提升4.9、0.3个百分点,为年预算的37.6%,低于时间进度4.1个百分点,短收5.02亿元。其中税收收入完成46.52亿元,增长26.7%,税收比重为66.3%。税收比重较上月回落4.3个百分点。
从县(市)区预算进度看,11个县(市)区仅有温县(41.9%)、武陟县(41.9%)超过时间进度,其余均未完成目标任务。
(二)主体税种支撑作用明显,成为增收主力。前五个月,全市主体税种完成19.97亿元,增长33.1%,高于省辖市平均水平6.6个百分点,增幅居全省第5位;同比增收4.97亿元,拉动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12.3个百分点,拉动全市税收增长20.4个百分点。其中,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分别增长67.7%、22.7%、22.7%、27.2%,同比分别提升91.3、36.9、48.9、35.5个百分点。全市小税种完成10.86亿元,增长16.5%,增收1.54亿元,拉动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3.8个百分点,其中土地增值税增长44.1%,增收0.36亿元,耕地占用税增长52.2%,增收0.99亿元,契税增长22.1%,增收0.14亿元。全市非税收入完成15.68亿元,下降2.6%,主要是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大幅减收所致。
(三)收入进度整体较慢,国地税部门短收较多。前五个月,国税部门、地税部门、财政及其他部门分别完成全年收入预算的36.0%、38.2%、37.5%,分别比时间进度慢5.7、3.5、4.2个百分点。分别短收1.05亿元、2.21亿元、1.76亿元。按时间进度测算,国税部门主要是增值税短收1.59亿元;地税部门主要是城镇土地使用税短收0.59亿元,土地增值税短收0.55亿元,耕地占用税短收1.51亿元,契税短收1.11亿元;财政部门主要是行政事业性收费短收0.84亿元,国有资本经营收入短收0.65亿元,政府住房基金收入短收0.31亿元。
(四)工业相关税收持续低位,三产税收快速增长。前五个月,全市全口径工业税收完成19.5亿元,同比增长2.1%,增幅较上月回落2.9个百分点,占全口径税收的比重为43.1%,较去年同期(48.8%)下降5.7个百分点。分行业看,煤炭行业税收下降30.3%,医药制造业下降10.7%,通用设备制造业下降19.3%,汽车制造业下降1.5%。工业相关税收持续低位运行的主要原因是市场消费低迷、产能过剩和需求持续趋弱,煤炭、铝等传统行业增速持续回落。三产税收快速增长,前五个月累计完成20.8亿元,同比增长21.7%,三产税收占全口径税收的比重为45.9%,较去年(43.6%)上升2.3个百分点,其中:房地产业和金融业分别增长32.5%、34.3%。建筑业税收快速增长,前五个月累计完成4.9亿元,同比增长68.5%,建筑业税收占全口径税收的比重为10.9%,较去年(7.5%)上升3.4个百分点。值得注意的是,前4个月,土地出让面积较前些年大幅下降,房地产开发企业完成投资27.5亿元,同比下降9.5%,降幅较去年同期扩大6.5个百分点,表明房地产投资意愿不强,投资增速呈现放缓趋势,未来房地产业税收对地方税收增长的拉动作用仍不容乐观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幅小幅回落,部分县(市)区支出进度较慢。各级财政部门继续认真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切实加快支出进度,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确保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得到落实。1-5月份,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73.54亿元,同比增长10.7%,增速较上月回落3.1个百分点,为预算数的39.1%,短于时间进度2.6个百分点。其中核算费盈利性公共服务的八项支出累计完成55.71亿元,增长13.9%,增支6.79亿元;民生支出52.33亿元,增长12.4%,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1.2%,增支5.77亿元。分级看,部分县(市)区短时间进度较多:示范区完成预算数的36.3%,短于时间进度5.4个百分点;解放区完成预算数的37.4%,短于时间进度4.3个百分点;山阳区完成预算数的37.4%,短于时间进度4.3个百分点;孟州市完成预算数的38.3%,短于时间进度3.4个百分点.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
当前,宏观经济形势依然复杂严峻,我市经济财政下行压力持续加大,短时间难以缓解。一是受原材料下跌和市场需求不足、产品出厂价格下降等因素影响,部分企业生产经营困难,重点税源持续低迷,对税收收入增长有较大制约;二是投资增长后劲不足,房地产去库存任务繁重,财政增收压力较大;三是产业层次不高,传统工业占比大,转型升级任务繁重;四是脱贫攻坚任务艰巨。已经全面实施的“营改增”税收政策,和正在研究酝酿中的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改革,降低制造业增值税税率政策,都将对我市税收产生较大影响,预计今年财政收支矛盾会更加突出。为确保上半年实现“任务过半”目标,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密切关注宏观经济形势,加强经济财政运行分析。密切关注和研究国家财税政策动向,及早谋划和应对;加强财税部门间信息交流与沟通,高度关注房地产业、建筑业、金融业、工业等行业经济指标及税收完成情况,及时预测重点行业经济运行和税收收入趋势,提高预算收入执行预判力;密切与上级的业务对接,努力做到资金分配和改革动态早知道,争取在国家财政体制调整和事权支出责任划分改革中多受益。
(二)依法加强收入征管,促进财政收入平稳增长。各级财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强与税务部门的协调配合,积极主动运用财税杠杆支持经济发展,不断完善收入征管机制,加大征管力度,强化重点税源监控,找出制约收入增长的因素,保持主体税种的较快增长。同时坚持抓“大”不放“小”的原则,不断改进小税种、零星税源征管,研究规范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办法,提高非税收入管理水平,强化非税收入分析,确保实现上半年“时间过半、收支任务过半”。
(三)进一步加快支出进度,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提高预算支出的均衡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实现财政支出精细化、科学化和法制化管理。一是严格落实预算执行责任制,细化责任目标,制定支出计划,建立工作台账,加快支出进度,把工作做实做细。二是进一步加快资金分配下达,各级财政部门要积极主动加强与项目主管部门对接,科学谋划项目投资管理、建设管理和审核审批,加快年初预算安排专项资金和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分配,并做好资金审核下达后的跟踪督导,尽量减少资金滞留。三是切实加快资金拨付,科学合理调度财政资金,进一步调整优化支出结构,集中财力保民生保重点,确保各类重点项目资金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