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对新河源头综合治理工程施工一标段2016年5月份进度款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告知如下:
一、工程概况:
新河源头综合治理工程范围为新河源头灵泉湖至普济河入河口以西,工程全长3.25千米,涉及中站区、解放区和河南省军区农副业基地。主要内容有:河道治理,护岸、溢流堰等。
本项目目前形象进度:已完成合同内工程量。
资金来源为城市水系建设资金。
二、审查依据:
本次施工进度审查依据该工程施工合同、招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项目资金拨付申请表等原始资料,结合现场勘察情况进行审查,付款比例依据合同执行。
三、审查意见:
本次焦作市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申请工程进度款233,155.60元。经审核,按照合同和实际完成工程进度应支付工程进度款125,134.79元(详见附表)。
本项目所包含的水土保持费用属于前期费用,合同中水土保持费用56,190.00元,建议双方协商支付。
2016年5月16日
附表:
新河源头综合治理工程施工Ⅰ标进度款财政审查情况一览表
审查单位:(盖章)
金额单位: 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
合同内容
施工单位
审定累计应付工程款(不含本次)
建设单位申报情况
财政审查情况
建设起止时间
总造价
付款比例
本次申请付款完成投资
本次申请工程款
备注
审定本次申请付款完成投资
审定本次应付工程款
审定累计应付工程款(含本次)
累计应付占合同比例
备注
合计
1202921.67
837202.55
1084133.89
233155.60
1084133.89
125134.79
962337.34
80.00%
1
新河源头综合治理工程I标段
1202921.67
郑州黄河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837202.55
1084133.89
233155.60
1084133.89
125134.79
962337.34
8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