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协会的名称:焦作市财政局机关工会羽毛球协会。
第二条 本协会是羽毛球爱好者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组织机构。
第三条 本协会宗旨:提高本单位职工的身体素质和羽毛球水平,活跃本单位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
第四条 本协会为市财政局机关工会下属协会,其活动接受工会的领导、管理和监督。
第二章 会员
第五条 参加羽毛球协会的条件
(1)热爱羽毛球运动;
(2)遵守协会章程,服从协会统一领导;
(3)自觉履行协会规定的各项义务和权利。
第六条 会员加入协会的程序
(1)本人提出申请;
(2)登记备案。
第七条 会员的基本权利
(1)优先参加协会组织的活动,享受羽毛球协会为会员争取的其他便利条件及设备;
(2)对协会管理机构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有对协会工作提出批评、建议和实行监督的权利;
(4)其他应予享受的权利。
第八条 会员的基本义务
(1)自觉遵守协会章程。
(2)服从协会组织领导,维护协会权益和声誉。
(3)积极参加协会发起的各项活动。
第九条 会员有退出协会的自由,会员无故多次不参加活动,视为自动退会。
第三章 协会组织
第十条 本协会管理机构设会长1名、副会长1名、秘书长1名。
第十一条 本协会管理机构成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精通本协会工作,有一定组织能力;
(2)工作上积极主动,团结同事,有奉献精神。
第十二条 协会管理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1)服从财政局的领导;
(2)定期召开例会并制定本协会的规章制度、活动计划;
(3)组织协会成员开展各项活动;
(4)根据协会规章制度收取管理、使用会费,吸收会员;
(5)负责开展各项活动,并做好工作记录及活动总结;
(6)培养推荐协会接班人,做好负责人换届选举工作;
(7)加强本单位各协会之间的交流,扩大协会影响,树立协会良好形象。
第十三条 协会管理人员的退出和除名
(1)根据本人自愿,经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协会研究同意即可退出;
(2)有严重影响协会名誉、违反工作制度以及违法乱纪等行为的,经协会研究除名并取消各种荣誉的评选;
(3)不服从组织安排,工作不积极主动的,经协会研究可予以除名。
第四章 协会活动内容
第十四条 协会活动
(1)羽毛球基本技术的学习,聘请老师对会员进行培训,积极组织各种羽毛球比赛等;
(2)协会在条件允许时,组织会员观看在本地区举行的羽毛球赛事;
(3)积极和本单位其他协会组织进行联谊活动。
第五章 会费管理
第十五条 会费来源
(1)局工会奖励的经费;
(2)收取会员会费;
(3)争取的经费以及捐赠和赞助。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羽毛球协会。
第十七条 本章程自协会成立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