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协会名称:焦作市财政局机关工会篮球协会。
第二条 协会性质:本协会是由焦作市财政局(含所属二级机构)热爱篮球运动的广大干部职工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群众团体。
第三条 协会宗旨:提高本单位职工的身体素质和篮球水平,活跃本单位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
第四条 本协会接受局工会的领导、管理和监督。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五条 本协会的业务范围
(1)积极组织会员参加市里组织的各项篮球活动;
(2)条件允许时,组织会员观看在本地区举行的各项篮球赛事;
(3)为增进友谊,展示财政人的良好形象,经常组织与其它地市、上级部门及兄弟单位的篮球友谊赛活动;
第三章 会员
第六条 入会条件
(1)热爱篮球运动,有一定的篮球运动基础;
(2)愿意参加协会组织的活动;
(3)遵守协会章程,服从协会统一领导;
(4)自觉履行协会的各项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入会程序
(1)本人提出申请;
(2)工作人员进行审核;
(3)建档备案。
第八条 会员的基本权利
(1)优先参加协会组织的活动;
(2)享受协会为会员争取的其他便利条件及设备;
(3)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4)对协会工作有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5)享受协会提供的其他服务。
第九条 会员的基本义务
(1)自觉遵守协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
(2)服从协会领导,维护协会权益和声誉;
(3)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承担协会委托的各项任务;
(4)其他相关义务。
第十条 本会实行入会自愿、退会自由的管理办法。会员无故多次不参加协会组织的活动,视为自动退出。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 本协会设会长一名、副会长一名、秘书长一名,并组成协会管理机构。
第十二条 本协会管理机构成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协会工作,有一定的组织能力;
(2)积极主动,团结同事,乐于奉献。
第十三条 协会管理机构成员的权利和义务
(1)服从财政局工会领导;
(2)参与协会的规章制度和活动计划的研究制定;
(3)积极组织会员开展各项活动;
(4)管理使用会费,吸收会员;
(5)负责开展各项活动,并做好工作记录及活动总结;
(6)培养推荐协会接班人,做好负责人换届选举工作;
(7)加强与其它协会之间的交流,扩大协会影响,树立协会良好形象。
第十四条 协会管理机构人员的退出和除名
(1)根据本人自愿,经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协会研究同意即可退出;
(2)不服从组织安排,工作不积极主动的,经协会研究予以除名。
第五章 会费管理
第十五条 会费来源
(1)收取会费;
(2)接受捐赠或赞助;
(3)争取局机关工会经费支持。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协会享有对章程的最终解释权,并根据实际情况酌情修改。
第十七条 本章程自协会成立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