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
为进一步加强财政服务窗口建设,提高优质服务水平,市财政预算执行局决定开展“优质高效服务建群众满意窗口”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要求
紧紧围绕创建全省文明标兵单位活动,牢牢把握优质服务主题,进一步提高财政窗口科学理财、依法理财水平,最大限度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打造财政资金支付快速通道,为全市财政预算单位、纳税人和基层群众提供高效优质理财服务,树立财政服务大厅良好形象。
二、主要内容
(一)服务方面
1、文明礼貌,微笑服务,服务承诺落实到位。
2、财政业务精通,熟悉岗位业务,窗口服务高效便捷。
3、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责任制等制度。
4、严格遵守内部规章制度,坚持公开透明、方便快捷的办事程序,为预算单位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5、自觉遵守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制度,工作中无利用职权“吃、拿、卡、要、报”现象。
(二)业务方面
1、加快推进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改革。根据省厅统一部署,按照“坚持标准化、加强规范化、提高安全性、保障稳定性”目标要求,积极协调人行、研发公司、代理银行等单位,在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提升支付运行效率的前提下,扎实推进我市支付电子化改革工作。
2、提高用款计划批复效率。对预算单位申报用款计划实行限时批复下达,为预算单位及时使用资金创造有利条件。
3、加快财政直接支付业务的受理审核速度。对预算单位递交的用款申请,在履行预算、采购、评审等合规、合法性审核基础上,做到当天送达当天审核。对未通过审核的用款申请,当天通知预算单位财务人员,说明理由,指导预算单位规范使用财政资金。
4、加快资金拨付。对财政专户出账资金,严格按审核审批程序办理。对经过监督审核的专户资金,在预算单位、县区和其他企事业单位履行拨款手续的基础上,及时拨付资金。对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系统支付的资金,必须在一个工作日内开具支付凭证递达财政代理银行办理拨款。
5、提高财政统发工资办理效率。严格审核工资变动、人员增减、退休死亡手续,及时办理工资变动。每月10日前全市统发工资当月信息资料送达各代理银行,每月12日左右发放到统发人员个人银行账户。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协调。各科室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坚持预算单位和群众满意为第一标准,细化措施,抓紧落实具体工作。
(二)营造良好氛围。加强窗口优质服务的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及时总结和发现活动的好思路、好经验和好典型,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出浓厚氛围。
(三)形成整体合力。各科室要各负其责、团结协作,共同提升财政窗口服务水平,形成服务发展、服务企业、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整体合力,为美丽焦作建设作出贡献。
2016年4月21日
焦作市财政预算执行局办公室 2016年4月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