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财政局: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对焦作市会计服务大厅零星整修工程预算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告知如下:
一、工程概况:
该工程为焦作市会计服务大厅零星整修工程,工程位于市财政局会计服务大厅内。主要工作内容为会计服务大厅的内部零星整修,包括拆墙、拆门连窗、拆吊顶、拆除原墙涂料和地板砖,刷墙面乳胶漆、做吊顶,铺地板砖等。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二、审查依据:
本工程根据焦作市财政局提供的工程预算书等资料,结合现场勘验情况,依据《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13版)》及相关政策进行审查。
人工单价执行豫建标定〔2016〕7号文,主要材料价格执行《焦作标准造价信息》2016年第1期,缺项材料市场询价;安全文明费执行豫建设标〔2014〕57号文;规费执行豫建设标〔2014〕29号文;税金执行豫建设标〔2011〕16号文。
三、审查范围及方法:
本工程审查范围为施工预算书内容。
审查方法:通过收集资料、现场踏勘,依据工程预算书,结合本工程的特点,对照现场勘查记录逐项计算工程量,套用相关定额,执行相关政策文件。经过与编制单位核对,最终确定审核结果。
四、审查意见:
本工程焦作市财政局原报预算金额67,915.93元,经审查,该工程预算金额审定为49,720.77元,审减金额18,195.16元。
工程下步招投标、签订合同及施工等工作须在审定的工程预算内进行,不得突破。如有设计变更等需增加投资预算,应严格执行《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资金支出审批程序》(焦财办〔2014〕43号)等相关文件按程序报批。
五、审减原因分析:
工程量调整和主材单价调整。
2016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