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第二慈善医院: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对河南省第二慈善医院轻质简易房消防改造项目预算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告知如下: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位于河南省第二慈善医院院内,为满足消防要求,需要拆除原彩钢板房重建。本项目施工内容主要为:拆除原彩钢板房屋面及墙面,保留原钢骨架,屋面板及墙面板更换为100mm厚防火岩棉双面彩钢板,室内天棚为14mm厚矿棉吸音板等。资金来源为财政公益福利金38万元,不足部分单位自筹。
二、审查依据:
本工程根据河南省第二慈善医院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预算书等资料,结合现场勘验情况,依据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配套规范及相关政策进行审查。
安全文明费执行豫建设标〔2014〕57号建筑工程费率;规费执行豫建设标〔2014〕29号文费率;人工费执行豫建设标〔2016〕7号文,主要材料价格执行《焦作标准造价信息》2016年第1期,缺项材料市场询价。
三、审查范围及方法:
本工程审查范围为施工图纸及预算书。经过现场勘察,结合彩钢房具体做法,认真核对工程量,完善清单项目特征描述。
四、审查意见:
本工程第二慈善医院原报预算金额为605,678.91元,经审查,该工程预算金额审定为507,024.38元,审减金额98,654.53元,审定预算金额包含1.00万元暂列金额,应在招标时注明。
工程下步招投标、签订合同及施工等工作须在审定的工程预算内进行,不得突破。如有设计变更等需增加投资预算,应严格执行《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资金支出审批程序》(焦财办〔2014〕43号)等相关文件按程序报批。
五、审减原因分析:
工程量及定额子目调整。
2016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