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对焦作城市水系电力改迁项目大沙河聂村农排支迁建工程施工图预算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批复如下:
一、工程概况:
焦作城市水系电力改迁项目大沙河聂村农排支迁建工程位于大沙河聂村段,主要施工内容:组立12米大弯矩杆4基、12米砼线杆3基、15米砼线杆19基,安装跌落式熔断器1组,安装真空开关1台,高压隔离刀闸2组,新架设JKGLYJ-10-70/10导线路径长1007米,电缆顶管敷设370米,型号为YJLV22-10-3*400;拆除电杆10基及相关材料。
资金来源:2016年度水系建设资金。
二、审查依据:
本工程根据焦作市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预算书,结合现场勘验情况,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13版)》配套规范、《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及相关政策进行审查。
人工费执行豫建标定〔2016〕7号文,主要材料价格参照《焦作市标准造价信息》2016年第1期,缺项材料市场询价;安全文明施工费执行豫建设标〔2014〕57号文、规费执行豫建设标〔2014〕29号文、税金执行豫建设标〔2011〕16号文。
三、审查范围及方法:
审查范围:本工程施工图纸内所有内容。
审查方法:本次审查在充分了解工程建设及相关情况的基础上,围绕工程量和材料价格、定额选用等审查重点,通过收集资料、现场踏勘,对照图纸逐项计算工程量,套用相关定额,执行相关政策文件,最终确定审核结果。
四、审查意见:
本工程焦作市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原报预算金额为805,797.24元,经审查,该工程预算金额审定为497,240.06元(不含设计费和监理费),审减金额308,557.18元。
本工程施工图预算审定批复金额作为该工程施工图设计范围内建安费用最高限价和招标拦标价,工程下步招投标、签订合同及施工等工作须在批复的工程预算内进行,不得突破。如有设计变更等需增加投资预算,应严格执行《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资金支出审批程序》(焦财办〔2014〕43号)等相关文件按程序报批。
五、审减(增)原因分析:
1、工程量调整(根据施工图纸和现场勘验审核工程量);
2、材料价格的调减;
3、本次评审仅为建安工程费,其他费用中勘察设计费、监理费、项目法人管理费等扣除,不评审;
4、赔青费不评审;
5、拆除费不评审。
2016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