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财政厅、保监会河南监管局、省农业厅、省畜牧厅、省林业厅、省烟草专卖局六个部门联合发布了《河南省2016年农业保险工作方案》。我省农业保险保费补贴一贯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的工作原则,做好省内中央财政补贴险种种植业、养殖业、林业和地方财政补贴险种保费补贴工作。农业保险主要承保玉米、小麦、水稻、棉花、油料作物、能繁母猪、育肥猪、奶牛、公益林、商品林、烟叶、肉鸡、地方特色险种等品种。承保险种保费资金主要由中央、省、市、县四级和农户分不同险种按照一定比例分别承担,农户全额收益。
本次发布的《河南省2016年农业保险工作方案》,与去年工作方案相比主要有三点变化:一是取消了全省81个非财政直管县县级财政保费承担责任,相应增加了中央和省保费负担比例,减轻了县级财政负担,更好地支持县级财政对农业保险的统筹协调工作。二是奖励地方特色险种的开办,鼓励各农业保险承办机构通过保险创新支持地方经济发展。从2016年起,对各农业保险承办机构开办的中央财政和省财政未提供保费补贴的地方保险品种,经济社会效益显著、市县财政提供保费补贴且落实到位的,省财政提供不超过市县实际到位负担保费比例50%的奖励。三是严格农业保险机构依法合规开展业务。凡因农业保险业务被省级以上监管部门查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保险承办机构,各级财政三年内不支持其开展农业保险业务,不负担财政保费补贴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