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对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建设项目2016年3月份工程进度款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告知如下:
一、工程概况:
该项目为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建设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人民路北侧,恩达路南侧,文林路西侧。总建筑面积核定28,081 m2,其中地下室面积5,504 m2,审判法庭业务用房面积22,477m2、门卫100 m2。包括审判法庭业务用房及室外配套工程等。豫发改设计〔2013〕1732号文批复总概算核定资金8,248万元。合同暂定金额7,201.43万元,施工单位为河南省第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本月工程形象进度:南立面、西立面玻璃幕墙铝型材龙骨完成;南立面、西立面外墙保温完成;南立面、西立面干挂石材面层完成80%;屋面冷却水管道、信息化开槽、埋管完成。
二、审查依据:
本工程根据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供的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工程款支付证书及概算书等资料,结合现场勘查情况进行审查。
三、审查结论:
本项目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建设项目2016年3月份申报完成投资3,614,623.37 元,申请工程进度款 2,776,030.75元。经审核,本月共完成投资2,861,604.10元,按照合同及实际完成工程进度扣除部分预付款后应支付工程进度款697,711.95元(详见附表)。
2016年4月11日
附表:
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建设项目施工进度及进度工程款财政审查情况一览表 | |||||||||||||||
审查单位:(盖章) | 2016年4月 | 金额单位:元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内容 | 合同内容 | 施工单位 | 审定累计应付工程款(不含本次) | 建设单位申报情况 | 财政审查情况 | ||||||||
建设起止时间 | 总造价 | 付款比例 | 本次申请付款完成投资 | 本次申请工程款 | 备注 | 审定本次申请付款完成投资 | 审定本次应付工程款 | 审定累计应付工程款(含本次) | 累计应付占合同比例 | 备注 | |||||
合计 | 72014300.00 | ||||||||||||||
1 | 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法庭项目 | 72014300.00 | 80% | 河南省第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38203617.33 | 3614623.37 | 2776030.75 | 2861604.10 | 697711.95 | 38901329.28 | 54.02% | 本次扣预付款150万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