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城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本着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必要的工程竣工结算审查程序,在你单位提供的全部所需资料真实、完整、合法、有效的前提下,对南水北调中线焦作城区段总干渠北侧临时雨污合流沟工程(一标段)竣工结算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批复如下: 一、工程概况: 南水北调中线焦作城区段总干渠北侧临时雨污合流沟工程位于中线总干渠焦作城区段北侧。工程建设内容为新建临时雨污合流沟6783m(其中明渠6359m,管涵424m),配套支沟560m。包括土质明渠的开挖、排水管涵部分敷设、现状排水沟渠的清淤、与已建管道的连接、铁丝网护栏安装、沿线施工所需的建筑垃圾清理、拆除混凝土路面、建筑物基础等,施工桩号为K0-630至K0-45.4; K0+661至K1+537; K0+020.63至K0+460。 该工程通过公开招标,中标施工单位为新蒲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标价901,105.33元,开工日期为2012年4月18日,竣工日期为2013年1月25日,已支付工程进度款31.76万元,结算方式为固定单价。 焦发改投资〔2012〕86号文批复该项目总投资概算1377.09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1240.72万元,其他费用70.79万元,预备费65.58万元。资金从焦作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融资中解决。 二、审查依据: 本工程根据焦作市城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报告、施工合同、现场签证单、施工图、竣工图、结算书等资料,结合现场勘验情况,依据《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及相关政策进行审查。 人工及主要材料价格执行合同价;税金执行豫建设标〔2011〕16号文。 三、审查范围及方法: 本工程竣工图纸内工程及变更签证内容。 本工程通过收集资料、现场踏勘,通过核查、取证、分析、汇总,对工程量计算、预算定额选用、取费及材料价格等进行全面审查。 四、审查意见: 本工程原报竣工结算金额为1,635,456.99元,经审查,该工程竣工结算金额审定为1,301,556.21元,审减金额为333,900.78元。 本工程中标合同价为901,105.33元,审定结算金额为1,301,556.21元,超出合同金额44%。建议根据《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资金支出审批程序》(焦财办〔2014〕43号)有关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后支付。 请你单位根据本竣工结算批复,在规定时间内,编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 五、审减原因分析: 1.工程量审减; 2.综合单价调整; 3.安全文明施工费调整。 2016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