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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森林公安局行政处罚决定公示

当事人:焦作市森林公安局

  址:市建设东路

法人代表:杨海军        职务:局长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审计厅关于印发《深入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及“三公”经费和“小金库”专项检查治理工作方案》(豫财监〔2014209号)的要求,市财政、市审计组成联合调查组20149261010对焦作市森林公安局(以下简称:森林公安)进行了专项检查。现将检查结论和处理决定通知如下:

公务接待费支出未标明用途

抽查发现,201416月,森林公安局公务接待费支出10320元,均未标明用途及支出明细。

上述事项不符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三款“建立国内公务接待清单制度,如实反映接待对象、公务活动、接待费用等情况。接待清单作为财务报销的凭证之一并接受审计”的规定。

根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六条第五款的规定,责令你单位改正,并对你单位给予警告。

本决定自送达之日起生效。

 

                 

 

                         201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