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本着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必要的工程竣工结算审查程序,在你单位提供的全部所需资料真实、完整、合法、有效的前提下,对陶村闸引水渠应急清淤工程竣工结算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批复如下:
一、工程概况:
焦作市陶村闸引水渠道应急清淤工程位于沁河左岸武陟县小董乡境内。沁北干渠自通水以来,由于沁河陶村闸引水渠没有硬化,长期以来泵站引水导致引水渠两岸岸坡塌方,引水渠道淤积严重,泵站无法饮水,直接影响陶村闸泵站正常运行。2015年8月以来,黄河上游遇到多年以来少有的干旱,黄河水位较低,无法满足城市景观用水。因此必须确保陶村闸向城市水系供水,尽快对陶村闸引水渠道紧急清淤。本工程开工日期为2015年9月29日,竣工日期为10月14日。施工单位为黄河华龙工程有限公司。
二、审查依据:
本工程根据焦作市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提供的协议书、竣工验收鉴定书、结算书等,并结合现场勘验进行审查。
三、审查范围及方法:
审查范围:引水渠道总长清淤。
审查方法:通过收集资料、结合现场踏勘,依据决算书、协议书及其他资料,结合本工程的特点,清淤机械单价参考水利定额单价并执行相关政策文件。经过核对、沟通,最终确定审核结果。
四、审查意见:
本工程焦作市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原报竣工结算金额为62,150.00元,经审查,该工程竣工结算金额审定为46,627.54元,审减金额15,522.46元。
本工程所涉及的临时用地补偿费用属于前期费用,不属于工程费用,建议双方协商支付。
五、审减原因分析:
1.扣除临时用地费用。
2.调增清淤费用。
2016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