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公共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对公园道壹号住宅小区项目配建廉租房回购工程2016年3月份工程进度款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告知如下:
一、工程概况:
根据《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区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意见》(豫政〔2010〕10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若干意见》(豫政〔2011〕84号)及《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保障性住房建设导则(试行)的通知》(豫建〔2012〕78号)等文件要求,市政府决定在焦作市和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公园道壹号住宅小区项目中配建廉租住房。
本工程配建廉租房回购价款按1500元/平方米计算(最终价款附补充协议并经财政、审计部门审定),协议总金额11,366,490.00元。建设地点位于民主北路东侧、群英河西侧公园道壹号小区5#楼,共154套房。目前,该工程已竣工验收。
二、审查依据:
本工程根据焦作市公共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提供的廉租房回购协议“单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协议总金额的80%;附属配套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向甲方交付所购房产后付至合同总金额的90%”,以及结合评审申请、工程款支付证书、竣工验收报告、现场勘查情况等进行审查。
三、审查结论:
焦作市公共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申请支付工程款2,273,298.00元。经审核,本次按照回购协议应支付工程款2,273,298.00元(详见附表)。
2016年3月24日
附表:
焦作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施工进度及进度工程款财政审查情况一览表
审查单位:(盖章)
2016年3月
金额单位: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配建单位
审定累计应付工程款(不含本次)
建设单位申报情况
财政审查情况
总造价
付款比例
本次申请付款完成投资
本次申请工程款
备注
审定本次申请付款完成投资
审定本次应付工程款
审定累计应付工程款(含本次)
累计应付占累计完成投资比例
累计应付占合同比例
备注
合计
11366490.00
7956543.00
2273298.00
2273298.00
10229841.00
1
公园道壹号住宅小区项目配建廉租房回购工程
11366490.00
焦作市和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7956543.00
2273298.00
2273298.00
10229841.00
9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