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月季公园: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本着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必要的工程竣工结算审查程序,在你单位提供的全部所需资料真实、完整、合法、有效的前提下,对焦作市月季公园园内绿化工程竣工结算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批复如下:
一、工程概况:
该工程为焦作市月季公园园内绿化工程,主要施工内容:月季公园院内种植八角金盘、红叶石楠、花石榴、榆叶梅及新建南广场、北广场、园路等。该工程开工日期为2015年10月20日,竣工日期为2015年11月19日,建设单位为焦作市月季公园,中标施工单位为焦作市和瑞园林绿化有限公司,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中标金额149,495.00元,结算方式为固定单价。
资金来源:单位自筹资金。
二、审查依据:
本工程根据焦作市月季公园提供的成交通知书、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报告、施工合同、结算书、结合现场勘验记录等资料,依据13清单规范、投标文件、合同等进行审查。人工及主要材料价格执行投标文件。
三、审查范围及方法:
本工程公园园内绿化工程内全部内容。
本工程通过收集资料、现场踏勘,通过核查、取证、分析、汇总,对工程量计算、预算定额选用、取费及材料价格等进行全面审查。
四、审查意见:
本工程焦作市月季公园原报竣工结算金额为143,335.00元,经审查,该工程竣工结算金额审定为138,841.30元,审减金额4,493.70元。
请你单位根据本竣工结算批复,在规定时间内,编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
五、审减原因:
工程量审减。
2016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