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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焦作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项目热力工程施工图预算审查的批复

 

焦作市公安局: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对焦作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项目热力工程施工图预算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批复如下:

一、工程概况:

该工程为焦作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项目热力工程,设计压力1.6MPa,供回水设计温度95/55℃,设计流量66t/h,管径为DN150。该工程主管道采用高密度聚乙烯外护管聚氨酯泡沫塑料预制直埋保温管,长度为254.98米。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审查依据:

本工程根据焦作市公安局提供的施工图纸、建筑工程预算书等资料,结合现场勘验情况,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及相关政策进行审查。

人工单价执行豫建标定20167号文,主要材料价格执行《焦作标准造价信息》2016年第1期,缺项材料市场询价;安全文明施工费执行豫建设标201457号文、规费执行豫建设标201429号文、税金执行豫建设标201116号文。

三、审查范围及方法:

本次评审范围为施工图纸内的全部内容

四、审查意见:

本工程焦作市公安局原报预算金额为265,613.78元,经审查,该工程预算金额审定为143,379.24元,审减金额122,234.54元。

本工程施工图预算审定批复金额作为该工程施工图设计范围内建安费用最高限价和招标拦标价,工程下步招投标、签订合同及施工等工作须在批复的工程预算内进行,不得突破。如有设计变更等需增加投资预算,应严格执行《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资金支出审批程序》(焦财办〔201443号)等相关文件按程序报批。

五、审减原因分析:

1.调整部分工程量;

2.调整材料价格。

 

2016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