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本着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必要的工程竣工结算审查程序,在你单位提供的全部所需资料真实、完整、合法、有效的前提下,对大沙河迎宾路两侧生态治理工程多余土方清理外运项目竣工结算单价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批复如下:
一、工程概况:
大沙河迎宾路两侧生态治理工程多余土方清理外运项目,地点在焦作市区,主要工作内容是将大沙河迎宾路两侧多余土方清理外运,卸土地点为大沙河带状湿地、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黄河路段和山阳区人民东路段。根据焦作市人民政府市长办公会议纪要(〔2015〕12号),多余弃土的清理外运工作由焦作市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和焦作市奔骋建筑渣土清运有限公司完成。
二、审查依据:
本工程根据焦作市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提供的“关于大沙河迎宾路两侧生态治理工程建设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2015〕12号)”、“关于大沙河迎宾路两侧生态治理工程多余土方清理外运项目费用评审的请示(焦公水建〔2016〕4号)”、施工合同、价格审核表、工程量确认单等资料,并结合现场勘验及市场询价进行审查。
三、审查范围及方法:
审查范围:合同内容。
审查方法:通过收集资料、现场踏勘,依据合同及其他资料,结合市场询价,确认运土单价,并执行相关政策文件。经过核对、沟通,最终确定审核结果。
四、审查意见:
本工程焦作市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原报平均运距6.5KM的运土单价为20.00元/m3,平均运距9.0KM的运土单价为23.00元/m3,平均运距21.3KM的运土单价为25.50元/m3,经审查,平均运距6.5KM的运土单价审定为9.45元/m3,平均运距9.0KM的运土单价审定为11.20元/m3,平均运距21.3KM的运土单价审定为21.30元/m。
审定土方运输单价按虚方计算,工作内容包括:装车费、运输费、卸车费、部分整平、税金等全部费用。
本工程未履行招标采购手续,建议焦作市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按照《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资金支出审批程序》(焦财办〔2014〕43号)文件办理有关手续后,再行支付。
五、审减原因分析:
报审运土单价过高。
2016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