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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推介库入库须知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PPP管理中心和《河南省财政厅PPP项目入库指南》(试行)要求,焦作市PPP项目加入省厅推介库需提供以下资料:

  1、关于申报焦作市第二批PPP项目的请示(市本级项目由项目主管部门直接申报,各县区项目由各级财政部门统一申报);

  2、项目基本情况申报表(具体内容详见附表);

  3、项目投资总额原则上不低于1.5亿元(市意向库投资总额可适当放宽),项目合作期限不低于10年;

  4、新建、改建项目提交正式实施方案,存量项目提交存量公共资产的历史资料和正式实施方案;

  5、提交项目产出物说明;

  6、新建项目按规定程序做好项目立项、可行性论证等前期工作;

  7、编制完成项目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

  8、同级财政部门对项目物有所值和财政承受能力的批复;

  9、同级县(市)区政府对项目正式实施方案的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