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人民公园: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本着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必要的工程竣工结算审查程序,在你单位提供的全部所需资料真实、完整、合法、有效的前提下,对焦作市人民公园园内零星工程维修改造项目竣工结算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批复如下:
一、工程概况:
焦作市人民公园园内零星工程维修改造项目主要工作内容包括:秋月亭地面修补,路牙铺设;老干部活动中心花池修补,青石板铺设;健身广场零星拆除等。
二、审查依据:
本工程根据焦作市人民公园提供的竣工验收报告、施工合同、现场签证单、结算书等资料,结合现场勘验情况,依据《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相关政策进行审查。
人工及主要材料价格执行《焦作标准造价信息》2014年第2期,缺项材料市场询价;税金执行豫建设标〔2011〕16号文。
三、审查范围及方法:
本工程通过收集资料、现场踏勘,通过核查、取证、分析、汇总,对工程量计算、预算定额选用、取费及材料价格等进行全面审查。
四、审查意见:
焦作市人民公园原报焦作市人民公园园内零星工程维修改造项目竣工结算金额为49,975.06元,经审查,该工程竣工结算金额审定为39,993.60元,审减金额9,981.46元。
请你单位根据本竣工结算批复,在规定时间内,编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
五、审减原因分析:
根据现场勘察情况,对工程量进行调整;调整部分材料单价。
2016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