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城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本着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必要的工程竣工结算审查程序,在你单位提供的全部所需资料真实、完整、合法、有效的前提下,委托河南省育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焦作市丰收路路灯变配电工程施工竣工结算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批复如下: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焦作市丰收路路灯变配电工程施工,本工程内容:从Ⅲ丰东缆FX-01箱出线,新建10KV一进两出(不带开关)电线分线箱1台,电缆选用ZR-YJLV22-8.7/15-3*70;本工程工期为30日历天;施工单位:焦作华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合同价为:68,300.00元。
二、审查依据:
本工程根据焦作市城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报告、施工合同、竣工图、结算书等资料,结合现场勘验情况,依据河南08定额、13清单规范及相关政策进行审查。
人工及主要材料价格执行投标价或合同价,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税金执行相关文件。
三、审查范围及方法:
审查范围:竣工图纸内工程内容。
审查方法:通过收集资料、现场踏勘,依据竣工图纸、结算书、合同及其他资料,结合本工程的特点,对照图纸逐项计算工程量,单价执行中标单价并执行相关政策文件。经过核对、沟通,最终确定审核结果。
四、审查意见:
本项目焦作市城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原报竣工结算金额为68,308.32元,经审查,该工程竣工结算金额审定为59,545.19元,审减金额8,763.13元。
本次审定金额中含有采集终端装置费用,建议焦作市城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严格把关,在审核其它项目时不要将采集终端装置费用重复计取。
请你单位根据本竣工结算批复,在规定时间内,编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
五、审减原因分析:
1、工程量审减;
2、综合单价调减。
2016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