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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武陟县嘉应观等二乡(镇)土地整治项目第八标段竣工结算审查的批复

 

焦作市富源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本着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必要的工程竣工结算审查程序,在你单位提供的全部所需资料真实、完整、合法、有效的前提下,委托河南泉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对武陟县嘉应观等二乡(镇)土地整治项目第八标段竣工结算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批复如下:

一、工程概况:

本项目包括农田水利、机井、电力配套建设、田间道路配套建设,项目分为Ⅰ区、Ⅱ区,其中Ⅰ区位于嘉应观乡,涉及嘉应观乡东营村、西营村、西小庄村、南贾村;Ⅱ区位于大封镇寨上村。八标段为项目区内实施新建变压器配套的输变电及设备购置安装,架设高压线路11.56km,低压地埋线路40.94km,安装变压器16台。本项目从20137月开工建设,于20147月全部完工。中标单位为河南华禹黄河工程局,合同金额为2,417,997.00元。工程建设资金全部由市财政承担。

二、审查依据:

本工程根据焦作市富源土地开发整理中心提供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施工承包合同、竣工图、结算书等,并结合现场勘验情况进行审查。

人工及主要材料价格参照投标价格,投标价中没有的材料价格参照施工当期《焦作标准造价信息》,缺项材料市场询价。

三、审查范围及方法:

审查范围:竣工图纸内工程及变更签证内容。

审查方法:通过收集资料、现场踏勘,依据竣工图纸、结算书、合同及其他资料,结合本工程的特点,对照图纸逐项计算工程量,单价执行中标单价并执行相关政策文件。经过核对、沟通,最终确定审核结果

四、审查结论:

本项目焦作市富源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原报第八标段竣工结算金额为2,708,565.35元,经审查,该项目第八标段竣工结算金额审定为2,690,143.36元,审减金额18,421.99元。

五、审减原因分析:

1、工程量审减;

2、综合单价调减。

六、重要事项说明:

本工程结算审定金额超出合同价11.26%,建议按焦财办201443号文办理相关手续后再行支付。

请你单位根据本竣工结算批复,在规定时间内,编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

 

 

20161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