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富源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本着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必要的工程竣工结算审查程序,在你单位提供的全部所需资料真实、完整、合法、有效的前提下,委托河南海天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武陟县嘉应观等二乡(镇)土地整治项目第四标段竣工结算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批复如下:
一、工程概况:
本项目包括农田水利、机井、电力配套建设、田间道路配套建设,项目分为Ⅰ区、Ⅱ区,其中Ⅰ区位于嘉应观乡,涉及嘉应观乡东营村、西营村、西小庄村、南贾村;Ⅱ区位于大封镇寨上村。第四标段为打井工程,共37眼,制作井台、井堡。本项目从2013年7月开工建设,于2014年7月全部完工。中标单位为河南林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合同金额为968,444.55元。工程建设资金全部由市财政承担。
二、审查依据:
本工程根据焦作市富源土地开发整理中心提供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施工承包合同、竣工图、结算书等,并结合现场勘验情况进行审查。
人工及主要材料价格参照投标价格,投标价中没有的材料价格参照施工当期《焦作标准造价信息》,缺项材料市场询价。
三、审查范围及方法:
审查范围:竣工图纸内工程及变更签证内容。
审查方法:通过收集资料、现场踏勘,依据竣工图纸、结算书、合同及其他资料,结合本工程的特点,对照图纸逐项计算工程量,单价执行中标单价并执行相关政策文件。经过核对、沟通,最终确定审核结果。
四、审查结论:
本项目焦作市富源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原报第四标段竣工结算金额为968,444.55元,经审查,该工程第四标段竣工结算金额审定为952,588.87元,审减金额15,855.68元。
五、审减原因分析:
1、工程量审减;
2、综合单价调减。
请你单位根据本竣工结算批复,在规定时间内,编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
2016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