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城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委托河南泉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本着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必要的工程竣工结算审查程序,在你单位提供的全部所需资料真实、完整、合法、有效的前提下,对焦作市解放路与普济路、建设路与普济路、人民路与焦东路环岛改造工程竣工结算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批复如下: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焦作市解放路与普济路、建设路与普济路、人民路与焦东路环岛改造工程,主要施工内容为三个环岛的原有路面破除、原有花坛内土方挖除与外运、重新修建机动车道路路面及部分人行道拆除与修建、环岛周围原有路灯拆除、重新安装路灯等。该工程开工日期为2014年3月1日,竣工验收日期为2014年4月15日,建设单位为焦作市城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焦作建效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焦作市政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暂定合同金额3200000元,合同形式为据实结算。
二、审查依据:
本工程根据焦作市城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的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现场签证及结算书、竣工图纸,结合现场勘验情况,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及相关政策进行审查。人工及主要材料价格执行合同价;安全文明施工费执行豫建设标〔2014〕57号文、规费执行豫建设标〔2014〕29号文、税金执行豫建设标〔2011〕16号文。
三、审查范围及方法:
本工程竣工图纸内工程及签证内容。
本工程通过收集资料、现场踏勘,通过核查、取证、分析、汇总,对工程量计算、定额选用、取费及材料价格等进行全面审查。
四、审查意见:
本工程焦作市城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原报竣工结算金额为3,226,388.39元,经审查,该工程竣工结算金额审定为2,509,075.23元,审减金额717,313.16。
请你单位根据本竣工结算批复,在规定时间内,编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
五、审减(增)原因分析:
1.工程量审减;
2.单价调整。
2016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