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对大沙河带状湿地水环境改造工程2标段2016年1月份进度款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告知如下:
一、工程概况:
大沙河带状湿地水环境改造工程范围为K2+200~K9+053,治理段河道中心长度为6.853km,主要工作任务有:新建溢流堰24座,拆除重建1座;铺设土工膜34.60万㎡;增设穿堤排水涵管12处;新建平板桥1座、漫水桥2座;硬化生产路460m。工程实施后,湿地面积能够达到57万㎡。治理范围内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设计洪峰流量为1510m3/s。该工程共分为四个施工标段。本工程包括内容为:k6+160-k6+641的土方开挖、回填及外运;溢流堰;如意池;土工膜工程等。该项目中标单位为湖北京山银河建设有限公司,合同金额1,994,043.14元。进度款根据合同约定支付。
本项目目前形象进度:部分土方开挖、回填及外运、溢流堰、如意池开挖、土工膜工程、部分临时工程已施工完毕。
资金来源为焦发改行三〔2015〕413号文批复,本工程总投资1964.25万元。
二、审查依据:
本工程根据焦作市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提供的情况说明、施工合同、招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项目资金拨付申请表等原始资料结合现场勘察情况进行审查,付款比例依据合同执行。
三、审查意见:
本次焦作市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申请完成投资1,398,664.83元,工程进度款997,021.57元。经审核,该项目完成投资1,379,012.75元,按照合同和实际完成工程进度应支付工程进度款890,000.00元(详见附表)。
2016年2月2日
附表:
大沙河带状湿地水环境改造工程2标段施工2016年1月份进度款财政审查情况一览表 | |||||||||||||||
审查单位:(盖章) | 金额单位: 元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内容 | 合同内容 | 施工单位 | 审定累计应付工程款(不含本次) | 建设单位申报情况 | 财政审查情况 | ||||||||
建设起止时间 | 总造价 | 付款比例 | 本次申请付款完成投资 | 本次申请工程款 | 备注 | 审定本次申请付款完成投资 | 审定本次应付工程款 | 审定累计应付工程款(含本次) | 累计应付占合同比例 | 备注 | |||||
合计 | 1,994,043.14 | 0.00 | 1,398,664.83 | 997,021.57 | 1,379,012.75 | 890,000.00 | 890,000.00 | 44.63% | |||||||
1 | 大沙河带状湿地水环境改造工程2标段 | 1,994,043.14 | 湖北京山银河建设有限公司 | 0.00 | 1,398,664.83 | 997,021.57 | 1,379,012.75 | 890,000.00 | 890,000.00 | 44.6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