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对焦作市大沙河带状湿地(K2+200~K9+053)水环境改造工程(三标段)2016年1月份进度款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告知如下:
一、工程概况:
大沙河带状湿地水环境改造工程范围为K2+200~K9+053,治理段河道中心长度为6.853km,主要工作任务有:新建溢流堰24座,拆除重建1座;铺设土工膜34.60万㎡;增设穿堤排水涵管12处;新建平板桥1座、漫水桥2座;硬化生产路460m。工程实施后,湿地面积能够达到57万㎡。治理范围内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设计洪峰流量为1510m3/s。本项目分为五个标段,第三标段(K6+641-K7+991)中标施工单位为山东省水利工程局,合同金额为4,627,200.00元。
本项目资金来源为焦发改行三〔2015〕413号文批复本工程总投资1964.25万元。
三标段形象进度为:大沙河土方工程的土方开挖、土方回填、外运土方,人工岛的土方填筑保护按合同已完成;土工膜工程完成一部分。
二、审查依据:
本工程根据焦作市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提供的焦发改行三〔2015〕413号文、情况说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成交通知书、施工合同、工程进度付款证书等资料,并结合现场勘查情况进行审查,付款比例依据合同执行。
三、审查意见:
焦作市大沙河带状湿地(K2+200~K9+053)水环境改造工程(三标段)2016年1月份进度款,原报完成投资3,263,476.57元,申请工程进度款2,313,600.00元。经审核,三标段2016年1月份进度款完成投资2,794,788.53元,按合同和实际完成工程进度应支付工程进度款2,000,000.00元(详见附表)。
2016年2月2日
附表:
焦作市大沙河带状湿地(K2+200~K9+053)水环境改造工程(三标段) 2016年1月份进度款财政审查情况一览表 | |||||||||||||||
审查单位:(盖章) | 2016年1月 | 金额单位:元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内容 | 合同内容 | 施工单位 | 审定累计应付工程款(不含本次) | 建设单位申报情况 | 财政审查情况 | ||||||||
建设起止时间 | 总造价 | 付款比例 | 本次申请付款完成投资 | 本次申请工程款 | 备注 | 审定本次申请付款完成投资 | 审定本次应付工程款 | 审定累计应付工程款(含本次) | 累计应付占合同比例 | 备注 | |||||
合计 | 4,627,200.00 | 0.00 | 3,263,476.57 | 2,313,600.00 | 2,794,788.53 | 2,000,000.00 | 2,000,000.00 | 43.22% | |||||||
1 | 焦作市大沙河带状湿地(K2+200~K9+053)水环境改造工程(三标段) | 4,627,200.00 | 山东省水利工程局 | 0.00 | 3,263,476.57 | 2,313,600.00 | 2,794,788.53 | 2,000,000.00 | 2,000,000.00 | 43.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