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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焦作市大沙河带状湿地(K2+200~K9+053)水环境改造工程(三标段)2016年1月份进度款审查的意见

 

焦作市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对焦作市大沙河带状湿地(K2+200K9+053)水环境改造工程(三标段)20161月份进度款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告知如下:

一、工程概况:

大沙河带状湿地水环境改造工程范围为K2+200K9+053,治理段河道中心长度为6.853km,主要工作任务有:新建溢流堰24座,拆除重建1座;铺设土工膜34.60万㎡;增设穿堤排水涵管12处;新建平板桥1座、漫水桥2座;硬化生产路460m。工程实施后,湿地面积能够达到57万㎡。治理范围内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设计洪峰流量为1510m3/s。本项目分为五个标段,第三标段(K6+641-K7+991)中标施工单位为山东省水利工程局,合同金额为4,627,200.00元。

本项目资金来源为焦发改行三〔2015413号文批复本工程总投资1964.25万元。

三标段形象进度为:大沙河土方工程的土方开挖、土方回填、外运土方,人工岛的土方填筑保护按合同已完成;土工膜工程完成一部分。

二、审查依据:

本工程根据焦作市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提供的焦发改行三〔2015413号文、情况说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成交通知书、施工合同、工程进度付款证书等资料,并结合现场勘查情况进行审查,付款比例依据合同执行。

三、审查意见:

焦作市大沙河带状湿地(K2+200K9+053)水环境改造工程(三标段)20161月份进度款,原报完成投资3,263,476.57元,申请工程进度款2,313,600.00元。经审核,三标段20161月份进度款完成投资2,794,788.53元,按合同和实际完成工程进度应支付工程进度款2,000,000.00元(详见附表)。

 

201622日  

 

附表:

焦作市大沙河带状湿地(K2+200~K9+053)水环境改造工程(三标段)
2016年1月份进度款财政审查情况一览表
  审查单位:(盖章)         2016年1月   金额单位: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 合同内容 施工单位 审定累计应付工程款(不含本次) 建设单位申报情况 财政审查情况
建设起止时间 总造价 付款比例 本次申请付款完成投资 本次申请工程款 备注 审定本次申请付款完成投资 审定本次应付工程款 审定累计应付工程款(含本次) 累计应付占合同比例 备注
合计 4,627,200.00     0.00 3,263,476.57 2,313,600.00   2,794,788.53 2,000,000.00 2,000,000.00 43.22%  
1 焦作市大沙河带状湿地(K2+200~K9+053)水环境改造工程(三标段)     4,627,200.00   山东省水利工程局 0.00 3,263,476.57 2,313,600.00   2,794,788.53 2,000,000.00 2,000,000.00 4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