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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沙河出山口以北中水再利用工程2016年1月份进度款审查的意见

 

焦作市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对大沙河出山口以北中水再利用工程20161月份进度款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告知如下:

一、工程概况:

大沙河出山口以北中水再利用工程主要内容:本工程利用河南佰利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派出中水作为水源,通过新修混凝土引水渠道将中水送至大沙河上游,再通过沉淀池和新修生态渠道净化后流入下游主河道。共计新修C20混凝土引水渠道1050米,生态输水渠道860米,沉淀池一座,急流槽7处,跌水5处,水塘9处以及生态湿地植物种植。合同金额3,667,231.39万元,进度款根据合同约定支付。

焦发改行三〔2015414号文批复该项目资金508.97万元,其中建安费423.82万元,其他费用61.34万元,预备费23.81万元。资金来源为:为市财政资金。

目前形象进度:输水干渠、输水支渠、水塘工程已完工。

二、审查依据:

本工程根据焦作市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提供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支付节点情况说明、工程款支付证书结合现场勘查情况进行审查,付款比例依据合同与支付节点情况说明执行。

三、审查意见:

大沙河出山口以北中水再利用工程20161月份进度原报完成投资2,611,315.33元,申请工程进度款1,833,615.70元。经审核,20161月份进度款完成投资2,575,879.27元,按合同应支付工程进度款1,833,615.70元(详见附表)。

 

201622日  

 

 

附表:

大沙河出山口以北中水再利用工程2016年1月份进度款财政审查情况
一览表
  审查单位:(盖章)         2016年1月   金额单位: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 合同内容 施工单位 审定累计应付工程款(不含本次) 建设单位申报情况 财政审查情况
建设起止时间 总造价 付款比例 本次申请付款完成投资 本次申请工程款 备注 审定本次申请付款完成投资 审定本次应付工程款 审定累计应付工程款(含本次) 累计应付占合同比例 备注
合计 3667231.39       2611315.33 1833615.70   2575879.27 1833615.70 1833615.70 50%  
1 大沙河出山口以北中水再利用工程 水利工程   3667231.39 80% 安徽水安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611315.33 1833615.70   2575879.27 1833615.70 1833615.70 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