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对大沙河出山口以北中水再利用工程2016年1月份进度款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告知如下:
一、工程概况:
大沙河出山口以北中水再利用工程主要内容:本工程利用河南佰利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派出中水作为水源,通过新修混凝土引水渠道将中水送至大沙河上游,再通过沉淀池和新修生态渠道净化后流入下游主河道。共计新修C20混凝土引水渠道1050米,生态输水渠道860米,沉淀池一座,急流槽7处,跌水5处,水塘9处以及生态湿地植物种植。合同金额3,667,231.39万元,进度款根据合同约定支付。
焦发改行三〔2015〕414号文批复该项目资金508.97万元,其中建安费423.82万元,其他费用61.34万元,预备费23.81万元。资金来源为:为市财政资金。
目前形象进度:输水干渠、输水支渠、水塘工程已完工。
二、审查依据:
本工程根据焦作市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提供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支付节点情况说明、工程款支付证书结合现场勘查情况进行审查,付款比例依据合同与支付节点情况说明执行。
三、审查意见:
大沙河出山口以北中水再利用工程2016年1月份进度原报完成投资2,611,315.33元,申请工程进度款1,833,615.70元。经审核,2016年1月份进度款完成投资2,575,879.27元,按合同应支付工程进度款1,833,615.70元(详见附表)。
2016年2月2日
附表:
大沙河出山口以北中水再利用工程2016年1月份进度款财政审查情况
一览表
审查单位:(盖章)
2016年1月
金额单位: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
合同内容
施工单位
审定累计应付工程款(不含本次)
建设单位申报情况
财政审查情况
建设起止时间
总造价
付款比例
本次申请付款完成投资
本次申请工程款
备注
审定本次申请付款完成投资
审定本次应付工程款
审定累计应付工程款(含本次)
累计应付占合同比例
备注
合计
3667231.39
2611315.33
1833615.70
2575879.27
1833615.70
1833615.70
50%
1
大沙河出山口以北中水再利用工程
水利工程
3667231.39
80%
安徽水安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611315.33
1833615.70
2575879.27
1833615.70
1833615.70
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