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体育场馆管理中心: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本着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必要的工程竣工结算审查程序,在你单位提供的全部所需资料真实、完整、合法、有效的前提下,委托河南省育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焦作市体育场馆管理中心太极馆功能房改造工程竣工结算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批复如下: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焦作市体育场馆管理中心太极馆功能房改造工程,主要工作内容有:新做金属隔断墙面刷乳胶漆、安装木质门、安装配套线路设施等。合同价为196,180.00元,施工单位为林州市永盛建筑有限公司,开工日期2015年3月28日,竣工日期2015年4月18日。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二、审查依据:
本工程审查时依据焦作市体育场馆管理中心报送的施工合同、现场签证单、竣工验收报告、结算书等,结合现场实际勘查情况,依据《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版)进行审查。人工及主要材料价格执行《焦作标准造价信息》2015年第2期,缺项部分参照市场询价。安全文明施工费执行豫建设标〔2014〕57号文;规费执行豫建设标〔2014〕29号文;税金执行豫建设标〔2011〕16号文。
三、审查范围及方法:
本工程审查范围:合同及现场签证单内的全部内容。
审查方法:通过收集资料、现场踏勘,结合本工程的特点,对照工程现场逐项计算工程量,套用相关定额,执行相关政策文件。经过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核对,最终确定审核结果。
四、审查结论:
本工程原报竣工结算金额为212,401.83元,经审查,该工程竣工结算金额审定为183,806.91元,审减金额28,594.92元。
五、审减原因分析:
工程量的审减,材料价格审减,定额子目调整。
请你单位根据本竣工结算批复,在规定时间内,编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
2016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