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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焦作市2015年11月份市管市政设施(路灯)维修工程竣工结算的评审意见和建议

 

焦作市城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本着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必要的工程竣工结算审查程序,在你单位提供的全部所需资料真实、完整、合法、有效的前提下,对201511月份市管市政设施(路灯)维修工程竣工结算进行评审,现提出如下评审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为201511月份市管市政设施(路灯)维修工程。工作内容为市区内市管道路路灯维修。包括:建设路、塔南路、丰收路等道路的路灯及配套设施维修等项目。焦作市城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送201511月份市管市政设施(路灯)维修工程竣工结算38.92万元。

资金来源:焦发改投资〔201564号文,从市政设施维修800万元中列支。

二、评审意见和建议:

1.焦作市城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所报送的201511月份市管市政设施(路灯)维修工程于11月份完工,竣工结算于20161月份报送,所报送路灯维修工作内容及人工、材料和机械台班数量仅有签证,现场都无法再进行核实。建议报财政部门审批后直接支付,不再评审。

2.市管市政设施(路灯)维修的主要工作内容为人工检查线路、测电流、调微机等,属于路灯的日常养护工作,不构成具体的建设工程项目,不属于评审范围。按照《政府采购法》应当归为服务类劳务承包,应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类办理有关程序,不需要评审。

 

 

20161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