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城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本着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必要的工程竣工结算审查程序,在你单位提供的全部所需资料真实、完整、合法、有效的前提下,对2015年12月份市管市政设施(路灯)维修工程竣工结算进行评审,现提出如下评审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为2015年12月份市管市政设施(路灯)维修工程。工作内容为市区内市管道路路灯维修。包括:民主南路、迎宾路、丰收路等道路的路灯及配套设施维修等项目。焦作市城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送2015年12月份市管市政设施(路灯)维修工程竣工结算46.69万元。
资金来源:焦发改投资〔2015〕64号文,从市政设施维修800万元中列支。
二、评审意见和建议:
1.焦作市城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所报送的2015年12月份市管市政设施(路灯)维修工程于12月份完工,竣工结算于2016年1月份报送,所报送路灯维修工作内容及人工、材料和机械台班数量仅有签证,现场都无法再进行核实。建议报财政部门审批后直接支付,不再评审。
2.市管市政设施(路灯)维修的主要工作内容为人工检查线路、测电流、调微机等,属于路灯的日常养护工作,不构成具体的建设工程项目,不属于评审范围。按照《政府采购法》应当归为服务类劳务承包,应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类办理有关程序,不需要评审。
2016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