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城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委托河南卓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着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必要的工程竣工结算审查程序,在你单位提供的全部所需资料真实、完整、合法、有效的前提下,对焦作市人民路等4条城市道路维修工程二标段竣工结算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批复如下:
一、工程概况:
焦作市人民路等4条城市道路维修工程二标段,地点位于焦作市塔南路与建设路交叉口,主要工作内容:一层原混凝土路面接缝处理、损毁严重部位拆除修补,原沥青路面拆除,一层重新铺装沥青面层,二层原栏杆拆除,新做防撞墙等。
该工程开工日期为2014年8月12日,竣工日期为2015年5月27日,建设单位为焦作市城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河南衡大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中标施工单位为河南盛鼎土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中标金额6,113,676.85元。
资金来源:市财政资金。
二、审查依据:
本工程根据焦作市城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报告、施工合同、补充协议、现场签证单、竣工图、结算书、情况说明等资料,结合现场勘验情况,依据河南08定额、13清单规范及相关政策进行审查。人工及主要材料价格参照中标价,安全文明施工费执行豫建设标〔2012〕31号文、税金执行豫建设标〔2011〕16号文。
三、审查范围及方法:
本工程竣工图纸内工程及变更签证内容。
本工程通过收集资料、现场踏勘,根据竣工图纸和现场签证等,对工程量计算、预算定额选用、取费及材料价格等进行全面审查。
四、审查意见:
本工程焦作市城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原报竣工结算金额为3,252,560.59元,经审查,该工程竣工结算金额审定为2,836,732.54元,审减金额415,828.05元。
五、审减原因:
1.工程量审减;2.单价调整。
请你单位根据本竣工结算批复,在规定时间内,编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
2016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