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妇幼保健院: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对焦作市妇女儿童综合病房楼项目工程施工图预算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批复如下:
一、工程概况:
焦作市妇女儿童综合病房楼建设项目地处焦作市妇幼保健院内南侧地块,北侧为原有病房楼和门诊楼。院区总占地11889平方米,新建综合病房楼建筑总面积42073平方米(含地下9234m2 ),新增床位数400张。本工程地上十六层,裙房五层,地下二层。高层部分结构型式为框架--剪力墙结构体系。裙房部分结构型式为框架结构体系。基础采用灌注桩加筏板形式。资金来源为中央补助和单位自筹,焦发改行二〔2015〕230号文批复该工程投资总概算18,368.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 16,062.60万元。
二、审查依据:
本项目根据焦作市妇幼保健院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预算书等资料,结合现场勘验情况,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的统一规定及《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版)规范及相关政策进行审查。
人工费单价执行河南省建筑工程标准定额站发布的2015年4-6月人工费指导价;材料价格参照市场价及2015年第4期《焦作标准造价信息》进行调整;安全文明费执行豫建设标【2014】57号文土建工程费率;规费执行豫建设标【2014】29号文费率。
三、审查范围及方法:
根据项目具体特点及所提供资料,我们采取了逐项审查的方法,对项目的工程量及单价、合价等进行了认真的审查和分析,最终确定招标控制价。
四、审查结论:
本项目焦作市妇幼保健院原报预算金额为132,957,031.34元,经审查,该工程预算金额审定为117,807,420.25元,审减金额15,149,611.09 元。
五、审减(增)原因分析:
1、工程量调整;
2、组价子目调整及部分材料价格的调整。
六、重要事项说明:
1、本项目部分设备及材料执行暂定价格, 具体内容详见附表;
2、本预算包含幕墙工程专业工程暂估价200万元,支护工程专业工程暂估价50万元,热水系统专业工程暂估价98万元。
本工程施工图预算审定批复金额作为该工程施工图设计范围内建安费用最高限价和招标拦标价,工程下步招投标、签订合同及施工等工作须在批复的工程预算内进行,不得突破。如有设计变更等需增加投资预算,应严格执行《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资金支出审批程序》(焦财办〔2014〕43号)等相关文件按程序报批。
2016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