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城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本着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必要的工程竣工结算审查程序,在你单位提供的全部所需资料真实、完整、合法、有效的前提下,委托河南永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对焦作市解放路普济河桥梁工程竣工结算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批复如下: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焦作市解放路普济河桥梁工程,主要工作内容为:拆除老桥,新建桥梁,桥型为单跨20米预应力空心板简支梁桥,桥梁横断面为45.6米。建设单位为焦作市城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经公开招标,中标施工单位为新蒲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合同金额为3,379,471.94元,合同采用固定单价合同形式。工程款已支付至合同金额的80%。
焦发改投资【2011】599号《关于下达焦作市解放路普济河桥工程投资计划的通知》下达工程投资计划总额558.85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投资。
二、审查依据:
本工程根据焦作市城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报告、施工合同、现场签证单、竣工图、结算书等资料,结合现场勘验情况进行审查。
人工及主要材料价格执行投标价,安全文明施工费执行豫建设标〔2006〕82号文,规费执行豫建设标〔2009〕26号文,税金执行豫建设标〔2011〕16号文。
三、审查范围及方法:
审查范围:竣工图纸内工程和签证工程内容。
审查方法:通过收集资料、现场踏勘,依据竣工图纸、结算书、合同及其他资料,结合本工程的特点,对照图纸逐项计算工程量,单价执行中标单价,其他执行相关政策文件。经过核对、沟通,最终确定审核结果。
四、审查意见:
本工程原报竣工结算金额为4,004,379.78元,经审查,该工程竣工结算金额审定为 3,589,460.47元,审减金额414,919.31元。
该工程结算审定金额超合同价6.21%,建议按焦财办〔2014〕43号文办理相关手续后支付。
请你单位根据本竣工结算批复,在规定时间内,编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
五、审减原因分析:
1、工程量审减;
2、材料价格审减;
3、安全文明施工费调减;
4、重组价部分执行让利。
2016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