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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财政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焦作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5年度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可以在“焦作市财政综合信息网”(http://czj.jiaozuo.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焦作市财政局信息中心联系(地址:焦作市建设东路86号;邮编:454000;电话:0391-3121317)。

  一、 概述

  2015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有关精神,严格按照焦作市人民政府系列文件要求,不断完善我局信息公开制度,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深化信息公开内容。市财政局制定了信息公开的主体制度和配套制度,工作有部署、责任有分解、实施有检查、年终有考核、失误有追究的工作制度,包括《财政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财政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财政信息公开考核评议制度》等信息公开规章制度。明确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事项作为信息公开的重点,要求全体财政干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根据各科室、二级机构的具体特点和工作实际,进一步加强分类指导,加大学习交流力度,确保公开不流于形式,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2015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截止2015年底,市财政局对各类信息进行梳理和统计,财政综合信息网共发布各类信息2100多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374条,其中每月发布全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焦作市企业主要指标完成情况,其中预决算公开66条,政策法规类28条,重大项目资金评审报告265条,财政预决算报告2条,其他数据13条, 还在财政局综合信息网公布包括年度预算、年度决算、部门预算、部门决算、统发工资、“三公”经费等财政数据。新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专栏1个,网站共回复网友提问260余条。

  2、根据上级要求做好政府网站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建设规范工作。2015年12月建立“财政资金”专栏,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开工作中,市财政局按照预算公开范围依法公开了经市人大审议后的全市部门预决算。同时,在布置市本级部门预算编制工作时,对市政府各部门(除涉密单位外)公开本部门收支预算总表、财政拨款预算表、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支出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并专门设计了部门“三公”经费预决算支出统计表。

  3、市财政局建立了面向社会公众、高效便捷的服务大厅,设置电子触摸屏,每个社会公众都能够随意查询任何财政公开信息;在焦作政府、焦作财政门户网,即时更新财政信息和新闻,主动接受征询,及时进行信息回馈;在焦作日报设立“财税周刊”,宣传财政政策和政务动态。在财政服务大厅、行政服务中心、会计核算中心等服务窗口,人们可以通过电子屏、触摸屏和文本资料查看到所有预算单位的部门预算等财政财务公开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程序,2015年,我局未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

    四、投诉举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我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1件。

     五、收费减免情况

    截至2015年底,我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未实施收费。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5年,财政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预算公开观念需要进一步强化、公开范围有待扩展、预决算公开进展情况不一等问题。2016年,财政局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细化财政预决算公开内容。2、不断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3、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