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达环保水务有限公司: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本着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必要的工程竣工结算审查程序,在你单位提供的全部所需资料真实、完整、合法、有效的前提下,对焦作市第一污水处理厂迁建提标进场道路(临时)及厂区围墙部分工程竣工结算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批复如下:
一、工程概况:
该工程为焦作市第一污水处理厂迁建提标进场道路(临时)及厂区围墙部分工程,主要施工内容:1、厂区围墙工程:新建围墙约为708.65米,高2.65米(含压顶),一砖墙,每4.5米设一个三七垛,基础为毛石基础;2、进场道路工程:进场施工道路全长287米,宽6米,路面结构为40cm厚的石灰土、15cm厚石灰粉煤灰碎石及15cm厚石灰粉煤灰碎石,路面为22cm厚混凝土路面;设置DN1800的混凝土管约110米;新建围墙185米。该工程开工日期为2013年8月5日,竣工日期为2013年12月8日,建设单位为康达环保水务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焦作市城苑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中标施工单位为林州市太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中标金额1,772,369.11元,结算方式为固定单价加变更签证。
资金来源:焦作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融资。
二、审查依据:
本工程根据康达环保水务有限公司提供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报告、施工合同、现场签证单、竣工图、结算书、结合现场勘验记录等资料,依据河南08定额、08清单规范及相关政策进行审查。人工及主要材料价格执行《焦作标准造价信息》2013年第2期,缺项材料市场询价;税金执行豫建设标〔2011〕16号文。
三、审查范围及方法:
本工程竣工图纸内工程及变更签证内容。
本工程通过收集资料、现场踏勘,通过核查、取证、分析、汇总,对工程量计算、预算定额选用、取费及材料价格等进行全面审查。
四、审查结论:
本工程康达环保水务有限公司原报竣工结算金额为1,789,995.00元,经审查,该工程竣工结算金额审定为1,718,619.12元,审减金额71,375.88元。
五、审减原因:
1.工程量审减;2.材料价格的调整。
请你单位根据本竣工结算批复,在规定时间内,编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
2016年1月22日
抄送:焦作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