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城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本着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必要的工程竣工结算审查程序,在你单位提供的全部所需资料真实、完整、合法、有效的前提下,对焦作市塔南路(站南路-人民路)大修工程竣工结算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批复如下: 一、工程概况: 焦作市塔南路(站南路-人民路)大修工程,长898.8m(不含南水北调路段桩号K1+539-K1+439),北起站南路K1+705.8,南至人民路K0+707,道路红线宽66米=10米人行道+7.5米非机动车道+4米绿化带+23米机动车道+4米绿化带+7.5米非机动车道+10米人行道。主要建设内容为:原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全部破除重建,更换排水检查井盖、雨水篦等。开工日期为2013年9月12日,完工日期为2014年6月1日。施工单位为河南省佳兴建筑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合同暂定金额为14,700,000.00元。进度支付情况:已支付工程合同价款的70%。 资金来源:焦发改投资〔2013〕399号批复投资总概算2316.92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1999.64万元。 二、审查依据: 本工程根据焦作市城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的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施工合同书、现场签证单、竣工图、结算书、焦建〔2013〕112号文市领导批示等,并结合现场勘验进行审查。 人工执行豫建设标〔2013〕26号文,主要材料价格参照2013年第3期《焦作标准造价信息》,缺项材料市场询价。安全文明施工费执行豫建设标〔2012〕31号文,规费执行豫建设标〔2009〕26号文,税金执行豫建设标〔2011〕16号文。 三、审查范围及方法: 审查范围:竣工图纸内工程和签证工程内容。 审查方法:通过收集资料、现场踏勘,依据竣工图纸、结算书、合同及其他资料,结合本工程的特点,对照图纸逐项计算工程量,单价执行相关定额、政策文件。经过核对、沟通,最终确定审核结果 四、审查结论: 本工程焦作市城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原报竣工结算金额为18,214,658.23元,经审查,该工程竣工结算金额审定为15,226,631.10元,审减金额2,988,027.13元。建议按有关程序办理。 五、审减原因分析: 1.调整工程量; 2.调整定额子目: 3.调整材料价格。 请你单位根据本竣工结算批复,在规定时间内,编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 2016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