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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焦作市公安局解放公安分局业务技术用房项目概算审查的意见

 

焦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对焦作市公安局解放公安分局业务技术用房项目概算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告知如下:

一、工程概况:

焦作市公安局解放公安分局业务技术用房位于焦作市民主南路与龙源路交叉口西北角。位于市区的中部,周围地势开阔。本工程为九层框架结构技术用房。其中包括:指挥中心用房(含视频中心),执法办案区。信访接待及户证办理用房,信息通信技术用房,网络安全保卫用房,机要工作用房,刑事技术用房,警务技能训练用房,备勤用房,档案用房等。

资金来源:上级资金和地方财政配套解决。

二、审查依据和方法:

本工程依据焦发改行二[2014]482号文关于《焦作市公安局解放公安分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及河南中科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编制的《焦作市公安局解放公安分局业务技术用房初步设计》和《概算表》进行审查。

、审查意见:

本项目概算发改委已按十个百分百要求,经过专家委员会评审论证,符合我市相关程序。建议按专家论证后的概算总投资1,584.31万元批复概算(详见附表)。

依据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建设项目工程勘察设计费、招标代理费、工程监理费、环境影响咨询费、前期工作咨询费等国家发改委已明确放开价格,由市场确定,不再评审。

 

 

         2016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