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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焦作市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6112在焦作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局长 程玉国

 

各位代表: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焦作市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面对严峻复杂的经济形势,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全市财政预算执行工作紧紧围绕经济转型示范市和美丽焦作建设,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采取积极措施,克服下行压力,努力增收节支,财政形势逐月回升向好,较好的完成了市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财政收支目标任务。

(一)2015年预算收支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

●全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2015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合计115.4亿元,按照《预算法》的规定程序,经各级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了2015年预算调整方案,调整后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合计114.7亿元,实际完成115.1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00.4%比上年增长9%。支出预算合计163.4亿元,执行中使用上级补助、省政府转贷债券、调入资金等安排支出因素,支出预算调整为221.9亿元,实际完成216.3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7.5%(有些项目需结转下年执行),增长12.4%

●市级。市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的2015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39.2亿元,实际完成39.2亿元(含城乡一体化示范区9.4亿元,以下简称示范区),增长10.4%。支出预算为57.1亿元,执行中使用上级补助、省政府转贷债券、调入资金等安排支出,以及补助县(市)区等因素,支出预算调整为69.5亿元,实际完成65.3亿元(含示范区9.7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4%增长1.4%

2.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2015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合计48.2亿元,按照《预算法》的规定程序,经各级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了2015年预算调整方案,调整后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合计34亿元,实际完成15.4亿元,为调整预算的45.4%,下降59.4%,主要是土地出让收入减少。支出预算合计58.8亿元,执行中因预算调整等因素,支出预算调整为34.3亿元,实际完成

30.3亿元,为调整预算的88.4%下降36.2%,主要是土地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减少。

市级。市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的2015年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3.4亿元,实际完成8亿元(含示范区0.3亿元),为预算的34.2%,下降53%,主要是土地出让收入减少。支出预算为33.1亿元,执行中因预算调整等因素调整为18.5亿元,实际完成15.5亿元(含示范区0.9亿元),为调整预算的83.7%,下降21.9%,主要是土地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减少。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市级。市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的2015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为674万元,实际完成收入610万元,为预算的90.5%,增长59.3%。完成支出608万元,为预算的90.2%,增长58.7%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全市。2015年全市各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合计66.1亿元,实际完成67.6亿元,为预算的102.3%,增长11.6%。支出预算合计65.5亿元,实际完成69亿元,为预算的105.3%,增长20.4%。当年收支结余-1.4亿元。

市级。市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的2015年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48.7亿元,实际完成49.5亿元(含示范区0.95亿元),为预算的101.6%,增长7.1%。支出预算为50.6亿元,实际完成53亿元(含示范区1.05亿元),为预算的104%,增长17.5%。当年收支结余-3.5亿元。

上述预算执行情况均为快报数,在完成决算审查汇总以及与上级财政结算后还会有一些变动,决算结果届时再报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

(二)主要财政工作

按照市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有关决议和审查意见,认真谋划、强化协同、积极应对、主动作为,千方百计组织收入,突出重点加快支出,创新工作方式和手段,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保障了各项政策措施的资金落实,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1.全力组织收入,加快支出进度,扭转多年来财政收入低位徘徊局面

加大收支管理协调力度。面对收入组织困难、支出进度缓慢的双重压力,市财政部门实行分包各县(市)区和重点企业的工作机制,坚持日统计、周调度、月督导的组织财政收入工作方法,强化对财税工作和经济走势的评估预判,帮助实施税源调查,解决财税运行中的突出问题,财政收支增速呈现逐月增长态势,结束了多年来收入增幅在全省后两位徘徊的局面。

深入开展社会综合治税。积极利用涉税信息,加强对重点领域信息的分析比对,不断完善征管措施,综合治税成效进一步显现。全年全市核查入库税款及滞纳金7.9亿元,较去年增加3.6亿元,占全口径税收的7%,拉动税收增长7个百分点。

加强非税收入征管。进一步分解和督导落实政府非税征收管理主体责任,研究加强小型轿车新发吉祥号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户外广告费等城市公共资源类收入征管。全年全市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完成40亿元,增长8.8%

积极争取上级资金。积极向国家、省争取各类扶持资金,促进我市各项事业发展。全年共争取上级各类资金85.7亿元,增长8.2%

●保障重点项目支出。面对各项改革增资政策密集出台的情况,足额安排资金,及时拨付到位,保证了工资调整、养老金并轨、文明奖提标扩围发放、公车改革交通补贴等资金落实。

2.发挥财政职能,注重创新机制,促进经济企稳和重大工程建设顺利推进

支持“十大建设”。建立绿色服务通道,在政府投资项目“十个百分之百”机制下,做好采购、支付等保障工作,优先支持水系建设、节能减排、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等项目,确保工程按时间进度顺利推进。

积极推广运用PPP模式。面向全国发布了首批34PPP项目,总投资额424亿元。经过调整和更新,目前共有37个项目进入省PPP项目意向库,14个进入省备选库,9个进入省推介库;焦作市技师学院新校区、沁阳市水系建设2个项目入选财政部示范项目;5个项目已开工建设。

设立新型城镇化发展基金。与国开行河南分行等金融机构合作,为我市棚户区建设、水生态建设、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和交通等领域提供贷款支持。

缓解中小企业转贷资金困难。财政安排资金,撬动社会资本进入,设立总规模1亿元的应急转贷资金,73家企业提供了转贷资金,累计发放8.6亿元,有效缓解了我市中小企业临时转贷资金困难。支持市投资集团成功发行中小企业债和中期票据40亿元,帮助集团实现业务转型,化解资金链断裂风险。

支持产业集聚发展。设立焦作市先进制造业培育基金,首期规模2.5亿元,主要通过直接投资的方式,支持我市未上市的先进制造业产业企业及产业集群发展。

支持商务中心区、特色商业区建设。统筹使用财政资金及金融资本3亿元,用于新河商务区建设,吸引金融、民间及外来资本参与我市“两区”建设开发。

●支持节能环保。加上上级财政补助,共安排资金1.7亿元,优先支持节能减排、节能技术改造、节能环保重点工程和技术创新等项目,引导社会资金投向节能环保领域。

3.加大财政投入,致力改善民生,为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提供坚实财力支持

支持强农惠农。落实农业支持保护补贴2.3亿元。下达上级小农水重点县建设资金8200万元,大力支持农田水利建设,提升防灾减灾能力。筹措资金1.5亿元,重点做好农村饮水安全、农村危房改造等民生项目。

保障教育事业发展。落实教育支出36.1亿元,改善办学条件,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改革对焦作大学、焦作师专财政拨款办法,缓解办学经费投入不足压力。

健全全民医保体系。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人均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380元;政策范围内门诊费用支付比例达到50%、住院费用支付比例达到75%。

市区个人购房实行财政补贴。出台《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财政部门牵头制定《焦作市区个人购房财政补贴实施细则》,提前预拨补贴资金、安排专人开设补贴窗口,确保了补贴发放工作平稳有序,有力拉动了房地产市场消费。截至年底,累计为6558户购房户发放补贴资金1.1亿元,户均受益1.7万元。

加大低收入群体补贴补助力度。争取上级保障房专项补助资金1.2亿,进一步做好低保等住房困难家庭租金补贴发放工作。筹措资金1600万元,解决了我市环卫工人的“五险”缴纳,在全省尚属首例。增加投入500万元,在全省率先实现残疾人和65岁以上老人免费乘坐公交车。

4.深化财政改革,提升管理水平,加强财政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深化财政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出台了《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预算管理改革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意见》等制度文件,建立建设性支出项目库,编制中期财政规划,建立结转结余资金收回机制,调整和规范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公用及运转经费,进一步提升财政预算编制和执行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推进预算公开透明,政府预算、部门预算以及“三公”经费预算全部按要求在门户网站上公开。

健全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成立政府性举债融资管理工作委员会,严格统一政府性债务举借程序,妥善处理存量债务,合理控制债务总量。完善政府性债务偿还机制,明确偿债责任,健全政府性债务风险管理体系。

加强政府采购和财政投资项目评审管理。全年全市政府采购预算完成金额62.5亿元,实际采购完成金额55.3亿元,节约7.2亿元,节支率11.5%。全市共评审财政投资项目2578项,送审金额78.3亿元,审定金额69.6亿元,审减金额8.7亿元,审减率10.5%

强化财政监督机制,做好财政全程监督。按照深化财税改革理念和“流程嵌入”思路,做好财政项目资金公开申报监督、财政资金拨付流程跟踪监督、财政资金出库监督等工作。组织开展了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及“三公”经费专项检查治理,市直单位100%全覆盖,并对检查情况进行了通报。组织开展财政存量资金检查,盘活资金8.1亿元。

以上工作成绩的取得,是市委科学决策、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悉心指导的结果,是市政协建言献策、民主监督的结果,也是各级财税部门扎实工作、共同努力的结果。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财政经济工作仍面临着许多困难和挑战:财源结构不优、固有财源萎缩、新增财源匮乏、企业发展内生动力不足等问题依然存在;中央对我市资源枯竭城市转移支付政策调整,直接减少我市可用财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政策和“三去一降一补”各项举措的实施,使减税降费不可避免;去年工资调整、公车改革、文明奖提标扩围等一系列增资因素影响将贯穿全年,今年将是我市历史上财政收支矛盾最为突出的一年。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应对措施,确保财政健康平稳运行,也恳请各位代表、委员一如既往地给予指导和支持。

二、2016年预算草案情况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实施开局之年,也是我市经济进入深度调整期和转型期的关键之年。预计经济下行趋势仍将持续,各种困难将进一步增加,财政经济工作的压力也将进一步加大。编制好2016年预算,对于应对经济下行不利影响,有效稳增长、促发展、惠民生,加快经济转型示范市和美丽焦作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2016年财税改革重点

完善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现代预算制度。加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统筹力度。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研究推进三年滚动财政规划编制工作,在水利、义务教育、卫生计生、社保就业、环保等重点领域开展编制三年滚动财政规划试点。对列入三年滚动财政规划的项目资金,因特殊原因无法使用的,及时调整用于规划内的其他项目。

加大结转结余资金收回力度。继续抓好财政存量资金收回统筹工作。对市本级预算形成的结转结余资金原则上当年不再结转,一律收回;上级资金按照财政部要求结转两年。收回的资金仍需要使用的,列入下年度预算统筹考虑。建立健全财政存量资金与预算安排统筹结合的机制,加大督查问责力度,对存量资金规模大、盘活不力的县(市)区和部门进行通报,对不作为的进行问责。

继续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完善规范的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将政府债务收支纳入预算管理。建立政府债务限额及债务收支情况随同预算公开的常态机制。切实履行政府债务偿债责任,妥善处理存量债务,强化风险预警。推进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和融资。

创新投入方式。加快涉企资金基金化改革,对保留的具有一定外部性的竞争性领域专项,控制资金规模,突出保障重点,逐步改变行政性分配方式,主要采取基金管理等市场化运作模式,逐步与金融资本相结合,发挥财政资金撬动社会资本的杠杆作用。

●研究建立“三公”经费管理长效机制。按照财政部的统一要求,将“三公”经费全面纳入预算管理,“三公”经费预算实行零增长,从源头上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完善政府采购制度。推进批量集中采购改革,降低政府采购成本。推动落实政府采购支持相关产业发展。加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支出预算管理,推动购买主体建立健全购买服务绩效评价机制,探索推行第三方评价,并将绩效评估结果作为以后年度编制预算和选择承接主体的重要参考依据。

(二)2016年主要支出政策

●健全财政支农政策,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实施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补贴制度,调整完善农业补贴政策。财政支农投入新增部分重点用于农村扶贫开发,加大财政扶贫投入,实施脱贫攻坚工程,精准扶贫、精准脱贫。

●大力推进工业转型升级。制定实施加快推动传统优势产业改造升级的财税政策措施,推进工业向信息化、智能化、高端化发展。推动高端装备制造、食品加工、化工等优势产业龙头企业跨区域实施兼并重组,培育一批拥有核心竞争力和品牌效应的大企业、大集团,增强工业经济的稳定性、持续性。

●促进城乡统筹和新型城镇化。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加大转移支付力度,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的体制机制和农村基础设施投入长效机制,推动城镇公共服务向周边农村延伸,积极推进南水北调城区段两侧规划设计和改造开发。推动新型城镇化,支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

●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保障改善民生。以省、市十项民生工程为重点,加大投入力度,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进一步完善促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财税政策,健全政府购买服务机制,通过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撬动,对社会资本等参与养老服务业发展给予支持,发挥和放大社会资本的公益性功能。

●加大教育投入,提高教育质量。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加快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实现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职业教育、特殊教育均衡、协调、可持续发展。优化高等教育资源配置,提高教育投入资金使用效益。

●推动科技创新。继续探索、完善科技金融结合路子,深入实施科技强市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良好局面,支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发展,加快产业链、创新链和资金链有效配置与融合步伐,提高财政科技资金管理使用绩效,培植新兴后续财源。

●推广运用PPP模式,推进集聚区建设。加快投融资领域改革创新,进一步扩大PPP模式应用领域,完善政府引导基金体系,扩大应急转贷资金应用范围。探索通过以奖代补的措施引导和鼓励融资平台存量项目转型为PPP项目,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在分配地方政府债券资金时给予倾斜。强化产业集群培育,推进产业集聚区建设,重点加强路网、附属设施、综合服务平台等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增强承载力和吸引力。

(三)2016年收支预算

2016年的预算编制原则是:紧紧围绕落实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委各项决策部署,合理配置财政资源,优先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集中财力服务十大建设、科技强市、工业提升、新型城镇化、现代服务业、农业现代化、招商引资等重点工作;全力推进财政资金基金化管理、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等,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撬动作用,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和创新驱动;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

根据以上原则,全市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按增长7.5%安排。由于各县(市)区预算安排尚未经过本级人大通过,只对2016市级预算安排进行报告。

1.市级一般公共预算安排

1)收入安排

2016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42.2亿元,比上年完成数增长7.6%。分部门应完成情况:国税部门7亿元,增长10.4%;地税部门23亿元,增长8.3%;财政部门12.2亿元,增长5%。

需要说明的是,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精神,收入预算从约束性转向预期性,由收入任务数变为收入预计数。

2)支出安排

2016年市级收入42.2亿元,加上体制结算收入12.5亿元、动用稳定调节基金3亿元、调入资金0.3亿元,市级总支出为58亿元,扣除列收列支项目收入13.3亿元,2016年市级可统筹财力44.7亿元,比2015年增加1.3亿元,增长3%,全部安排支出。

主要支出科目是:

●教育支出6.3亿元,增加0.5亿元,增长8.8%。

●科技支出1亿元,减少0.3亿元,下降24.3%,下降原因主要是示范区2015年安排一次性科技支出4300万元,2016年不再安排,导致市级科技支出下降较多。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7亿元,增加1.7亿元,增长32.7%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6亿元,增加0.4亿元,增长7.3%

●农林水支出2.4亿元,增加0.2亿元,增长9.6%

●公共安全支出6亿元,增加0.7亿元,增长12.7%。

●节能环保支出0.7亿元,增加0.3亿元,增长60.7%。

●城乡社区事务支出6.3亿元,增加0.7亿元,增长11.8%。

●交通运输支出3.7亿元,增加0.4亿元,增长10.9%。

2.其他三项预算安排

●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2016年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13.7亿元,比上年完成数增长70.6%,增长原因主要是土地出让收入预算增加所致。预算收入的13.7亿元,加上上级提前下达的1亿元和上年结余结转的2.8亿元,2016年市本级可安排基金支出17.5亿元,按照“以收定支、集中财力、确保重点”的原则,与一般公共预算资金统筹安排使用。

●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根据2015年市属国有企业经营状况,2016年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562万元,支出预算按以收定支的原则编制。

●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2016年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安排63.9亿元,比上年完成数增长29.1%,增长原因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实行市级统筹,公务员和全供事业单位全员参保。支出预算67.5亿元,比上年完成数增长27.3%,收支结余-3.6亿元,年末滚存结余20.4亿元。

三、认真抓好2016年预算执行

密切关注和研究经济进入新常态后国家财税政策动向,及早进行谋划和应对。加强财税部门间信息交流与沟通,做好税收政策调整影响的预测研判。密切与上级的往来对接,努力做到资金分配和改革动态早知道,争取在国家财政体制调整和事权支出责任划分改革中多受益。

加强财源建设,注重培养财源。坚持依法依规组织财税收入,加大财税征管和稽查力度,切实做到应收尽收,防止出现征管死角和漏洞。反对杀鸡取卵、竭泽而渔、为追求短期利益和阶段增长而牺牲企业发展。处理好“取”和“予”的关系,营造企业良好成长环境,增强经济可持续发展动力。

●调整支出结构,关注解决民生问题。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对落实重大民生政策的新要求,面对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等刚性支出增长压力,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把新增财力更多地投向重点民生领域,集中精力保障各项惠民政策落实,提高民生支出在公共财政支出中所占的比重。统筹安排财政资金,确保十项重点民生工程和重点民生项目的支出需要,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发挥财政杠杆作用,服务全市发展战略定位。用好先进制造业培育基金,推动“焦作制造”上档升级。支持发展现代农业,推动农业规模化、产业化、专业化、工业化发展。设立文化旅游发展基金,用市场化方法推进“世界太极城”和国内知名养生地建设,引导社会资本,整合文化旅游资源,助力打造国际知名旅游城市。

●强化预算管理,推进预算公开。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未列入预算的不得支出,未经法定程序不得调整,维护预算的严肃性。继续做好预算公开,扩大信息公开范围,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提高预算执行的透明度。

●加强监督检查,强化财经纪律。加大预算监督力度,切实加强财政监管,继续抓好“三公”经费督导检查、民生资金监督检查等工作在财政专项资金管理领域实行信用负面清单制度。认真执行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抓好《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贯彻落实,严肃查处各类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提高财政资金分配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有效性,不断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

各位代表,完成2016年预算任务责任重大,我们将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和市政协关心支持下,坚定信心,开拓进取,攻坚克难,为努力完成全年财政预算任务、促进全市经济社会事业全面发展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