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城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委托河南泉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本着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必要的工程竣工结算审查程序,在你单位提供的全部所需资料真实、完整、合法、有效的前提下,对焦作市人民路等4条城市道路维修工程一标段竣工结算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批复如下: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焦作市民主南路工程,北起人民路,南至南海路,全长4746.5米。工程内容为:对局部龟裂损坏严重的老路面做补强处理或铣刨处理,然后统一对机动车道罩面4cm厚细粒式沥青砼,对路口、花带口进行顺接处理。该工程开工日期为2014年8月12日,竣工日期为2014年9月10日,建设单位为焦作市城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焦作市衡大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中标施工单位为新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中标金额6019735.02元,合同形式为固定单价。
二、审查依据:
本工程根据焦作市城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现场签证及结算书、竣工图纸,结合现场勘验情况,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及相关政策进行审查。人工及主要材料价格执行合同价;安全文明施工费执行豫建设标〔2014〕57号文、规费执行豫建设标〔2014〕29号文、税金执行豫建设标〔2011〕16号文。
三、审查范围及方法:
本工程竣工图纸内工程及签证内容。
本工程通过收集资料、现场踏勘,通过核查、取证、分析、汇总,对工程量计算、定额选用、取费及材料价格等进行全面审查。
四、审查结论:
本工程焦作市城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原报竣工结算金额为5,796,180.37元,经审查,该工程竣工结算金额审定为5,716,266.03元,审减金额7,9914.34元。
五、审减(增)原因分析:
1.工程量审减。
请你单位根据本竣工结算批复,在规定时间内,编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
2016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