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焦作市财政局网站!

关于焦作市司法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基建配电工程施工图预算审查的批复

 

焦作市司法局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对焦作市司法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基建配电工程施工图预算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批复如下:

一、工程概况

焦作市司法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基建配电工程位于焦作市示范区怀府路西侧,主要施工内容:从神州西左线#26杆下线,安装HGW9-10W/630防污刀闸一组,真空开关一台,高压计量一台,直埋敷设ZR-YJLV22-8.7/10-3*95电缆,新建ZWB(S11-M-400KVA)箱变一台,新立12米线杆1根,新立10米线杆1根,设备调试等。

资金来源:焦发改行二〔2015〕545号文

二、审查依据:

本工程根据焦作市司法局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预算书,结合现场勘验情况,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13版)》配套规范、《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及相关政策进行审查。

人工及主要材料价格参照《焦作市标准造价信息》2015年第5期,缺项材料市场询价;安全文明施工费执行豫建设标〔2014〕57号文、规费执行豫建设标〔2014〕29号文、税金执行豫建设标〔2011〕16号文

三、审查范围及方法:

审查范围:本工程施工图纸内所有内容。

审查方法:本次审查在充分了解工程建设及相关情况的基础上,围绕工程量和材料价格、定额选用等审查重点,通过收集资料、现场踏勘,对照图纸逐项计算工程量,套用相关定额,执行相关政策文件,最终确定审核结果。

四、审查结论:

本工程焦作市司法局原报预算金额为269,392.66元,经审查,该工程预算金额审定为214,487.10元,审减金额54,905.56元。

五、审减(增)原因分析:

1、工程量调整(根据施工图纸和现场勘验审核工程量);

2、材料价格的调减;

3、定额子目的调整;

本工程施工图预算审定批复金额作为该工程施工图设计范围内建安费用最高限价和招标拦标价,工程下步招投标、签订合同及施工等工作须在批复的工程预算内进行,不得突破。如有设计变更等需增加投资预算,应严格执行《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资金支出审批程序》(焦财办〔2014〕43号)等相关文件按程序报批。

 

2016年1月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