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矿区采煤沉陷综合治理办公室: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本着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必要的工程竣工结算审查程序,在你单位提供的全部所需资料真实、完整、合法、有效的前提下,委托河南泉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对焦作矿区采煤沉陷综合治理项目玉河小区一期三、四标段工程竣工结算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批复如下:
一、工程概况:
该工程为单元式多层住宅,建筑高度为17.4m,二类建筑,砖混结构,9#、10#、17#、18#楼均为三个单元一梯四户;基础类型为条形基础,窗户为80系列单玻塑钢窗,屋面为平屋面。
焦作矿区采煤沉陷综合治理项目玉河小区三标段9#、10#楼,施工单位为焦作市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四标段16#、17#、18#楼(本次结算不含16#楼) 施工单位为焦作市宏程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本工程2006年开工,由于市政管网设施不到位,主体施工完成后停工,2010年3月复工,复工后施工项目主要有电气、暖、防盗门、塑钢窗、木门安装、外墙漆、楼梯间仿瓷涂料、楼梯栏杆扶手油漆等,其中厨房封闭窗除17#楼为施工单位封闭外,其他楼均为住户自理。
本工程合同方式为可调价格合同,三标合同价4,450,000.00元、四标合同价为4,743,200.00元,停工前变更签证,人工、材料执行投标预算价格,并执行投标报价与预算价之间的让利;复工后施工项目及变更签证根据补充协议约定不参与让利。定额套用《河南省建筑和装饰工程综合基价》(2002)版,人工、材料执行相应施工期《焦作标准造价信息》。
二、审查依据:
本工程根据焦作矿区采煤沉陷综合治理办公室提供的竣工验收报告、施工合同、现场签证单、结算书,结合现场勘验记录进行审查。
三、审查范围及方法:
本工程审查范围:合同约定内容。
审查方法:通过收集资料、现场踏勘,结合本工程的特点,对照工程现场逐项测量工程量,经过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核对,最终确定审核结果。
四、审查结论:
本工程三标段原报竣工结算金额为5,441,831.00元,经审查,竣工结算金额审定为4,902,323.02元,审减金额为539,507.98元;
四标段原报竣工结算金额为5,578,032.69元,经审查,竣工结算金额审定为5,129,682.68元,审减金额为448,350.01 元。
因该项目三标段超合同价10%,四标段超合同价8%,建议按照焦财办〔2014〕43号文,办理相关手续后再行支付。
五、审减原因分析:
1. 工程量计算错误;
2. 扣减安全文明施工费补偿费用、卷扬机进出场费用、复工维修费用等;
3. 复工后人工单价调整错误。
请你单位根据本竣工结算批复,在规定时间内,编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
2016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