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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焦作市公安局技术用房新户接水工程预算审查的意见

 

焦作市公安局: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委托河南预晶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焦作市公安局业务用房新户接水工程预算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告知如下:

一、工程概况:

该工程位于世纪路北侧,为市公安局业务用房项目新户接水工程。主要工作内容为:沿太极路人行道破砖挖沟铺设管道,然后顶管至公安局院内。

资金来源:豫发改设计20121329号文批复该项目初设资金16,981万元。

二、审查依据:

本工程根据焦作市公安局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预算书等资料,结合现场勘验情况,依据《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13版)》及相关政策进行审查。人工及主要材料价格执行《焦作标准造价信息》2015年第5期,缺项材料市场询价;安全文明费执行豫建设标〔201457号文;规费执行豫建设标〔201429号文;税金执行豫建设标〔201116号文。

三、审查范围及方法:

本工程审查范围为施工图纸内的所有内容。

审查方法:通过收集资料、现场踏勘,依据施工图纸及预算,结合本工程的特点,对照图纸逐项计算工程量,套用相关定额,执行相关政策文件。经过与编制单位核对,最终确定审核结果。

四、审查结论:

本工程焦作市公安局原报预算金额为534,787.99元,经审查,该工程预算金额审定为297,988.90元,审减金额152,333.03元。

五、审减原因分析:

工程量调整和主材单价调整

工程下步招投标、签订合同及施工等工作须在审定的工程预算内进行,不得突破。如有设计变更等需增加投资预算,应严格执行《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资金支出审批程序》(焦财办201443)等相关文件按程序报批。

 

20161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