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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演马庄矿采煤沉陷区(二期)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2015年12月份进度款审查的意见

焦作市国土资源局: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对演马庄矿采煤沉陷区(二期)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201512月份进度款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告知如下:

一、工程概况:

演马庄矿采煤沉陷区(二期)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位于马村区东部、演马庄矿西南侧,南临解放东路,西临焦辉路,治理区面积0.4Km2。主要施工内容为:园内绿化、园内道路、土方、水系、驳岸、景观照明等工程。本工程中标单位为河南省矿源地质有限公司,合同金额为10,580,000.00元。

根据《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下达2011年资源枯竭型城市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重点工程项目预算的通知》(财建2011414号)文件精神,中央财政向我市下拨矿山地质环境项目专项治理资金9,000万元,本工程是该年度治理工程之一。

截止目前,本工程已经完成土方挖填、池底土工布防渗、散铺砂卵石护岸(自然护坡)、石桥、亲水栈道、木栏杆、木铺装、树池一、树池三全部完成,植树和道路工程等部分完成。

二、审查依据:

本次施工进度审查依据该工程施工合同、招投标文件、项目资金拨付申请表等原始资料及现场勘察情况进行审查,付款比例依据合同执行。

三、审查结论:

本工程201512月份进度款原报完成投资10,129,967.96,申请工程进度款为1,168,032.00元。经审核,共完成投资10,021,003.36元,本次按照合同和实际完成工程进度应支付进度款1,107,251.81元(详见附表)。

 

 

 

201616   

 

 

 

附表:

 

演马庄矿采煤沉陷区(二期)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2015年12月份进度款
财政审查情况一览表
  审查单位:(盖章)         2016年1月                             金额单位: 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 合同内容 施工单位 审定累计应付工程款(不含本次) 建设单位申报情况 财政审查情况
建设起止时间 总造价 付款比例 本次申请付款完成投资 本次申请工程款 备注 审定本次申请付款完成投资 审定本次应付工程款 审定累计应付工程款(含本次) 累计应付占合同比例 备注
合计 10,580,000.00     4,514,000.00 10,129,967.96 1,168,032.00   10,021,003.36 1,107,251.81 5,621,251.81 53.13%  
1 演马庄矿采煤沉陷区(二期)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     10,580,000.00   河南省矿源地质有限公司 4,514,000.00 10,129,967.96 1,168,032.00   10,021,003.36 1,107,251.81 5,621,251.81 53.13%